办理条件
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1、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就业、就学和务工的天津、河南、江苏、安徽、浙江、江西、重庆、四川、湖北、湖南、上海、河北、广东、吉林户籍居民;
2、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具有陕西省常住人口户籍身份并在我市长期居住或务工的流动人口,可在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换领、补领业务。
2、户籍属于陕西省省内其它地市,在我市就学的学生,可在学校户籍管理所在地的公安分、县局异地受理点办理换领、补领业务。
办理材料
1、陕西省常住人口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明;申请补领的,交验居住证。
2、在校学生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出示学校学生处开具的在校证明(附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并加盖保卫处公章);申请换领的同时交验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
办理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办理地点
1、渭滨区金陵派出所 文化路22号
2、金台区陈仓派出所 行政西路3号
3、陈仓区东大街派出所 虢镇东门
4、凤翔县城关派出所 城关镇东大街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