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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发放说明及领取标准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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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合肥市出台《计划生育家庭发展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发展项目,对计划生育家庭进行照顾优惠,该政策从今年起实施有效期暂定为5年,那么,这项政策对我们有哪些影响呢?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可领扶助金

农村只有

1个子女或2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

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

国家统一奖励扶助金

标准为每人每年960元

其中

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

每人每年另增发240元

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

夫妻女方未满49周岁的

每人每年另增发600元

合肥市在国家、省统一标准基础上,所有对象每人每年提标120元。奖励扶助对象从60周岁起领取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已超过60周岁的,从其奖励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奖励扶助金。

长效绝育措施奖励

合肥市区农业户籍

依法生育的双女户夫妻

在规定时间内自觉落实长效绝育措施的

每户发放一次性奖励金3500元

全市农业户籍

依法生育的非双女户夫妻

在规定时间内

自觉落实长效绝育措施的

每户发放一次性奖励金600元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可领奖励

关闭、破产和改制重组

市属国有企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在退休时一次性领取3000元奖励金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和城市无单位居民

在退休时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一次性领取3000元奖励金

终身无子女或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

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退休人员

和城市无单位居民

在退休时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一次性领取5000元奖励金

失独家庭再生育费用纳入医保

对当年度发生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

由合肥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关怀扶助专项资金给予

一次性发放3000元的紧急抚慰金

特扶家庭慰问制度:

在重要节假日期间

每年给每名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

(是指子女死亡或者三级以上残疾

该夫妻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且女方年满49周岁)

对象发放480元的抚慰金

对有再生育意愿的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

由指定医疗机构提供相应技术服务

其基本项目的服务费用分别纳入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暂定为2万元

超出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的部分

省人口基金在1万元限额内据实给予补助

仍有超出的部分

由合肥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怀扶助

专项资金在5000元限额内据实给予补助

不止如此

如果你家有独生子女证,

那么下面这个视频请一定要看,

趁时光还早,趁还来得及!

我是80后,我有独生子女证。我还是单亲家庭。我们这辈人真的不懂怎么做子女。我的父亲有时会骄傲,因为我现在混得不错,但我几乎没时间陪他。

我不太会做子女,其实我也不太会做老爸。因为我一直处在为了要让他们过得更好,而裹挟于让自己更成功的工作漩涡中。你最后那句话让我真的很痛:“你养我长大,我陪你变老。”好难啊,真的好难啊!因为一直以来,有人教我们怎么考高分,但没人教我们怎么做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