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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稳岗补贴政策,内蒙古稳岗补贴做账及会计分录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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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内蒙古人社、财政部门近期决定从2018年至2020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共同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将通过全面、规范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帮助企业脱困发展、稳定就业。

据介绍,内蒙古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各统筹地区在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按照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企业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

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内蒙古部分企业因多种原因未能在申报期内及时申报稳岗补贴的可给予补办申请;补缴上年拖欠的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当年申请享受稳岗补贴。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不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的,可以申请自治区调剂金,自治区将按比例给予调剂。对去产能任务重的钢铁、煤炭、煤电等行业,按照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80%给予企业稳岗补贴。

自治区人社厅会同各牵头单位,围绕现代物流业提升、商贸物流业转型、金融业创新、旅游业升级、科技服务业振兴、信息服务业壮大、房地产业升级、家庭健康养老服务业培育等服务业“十二大行动”,制定了周密的服务业人才培训方案。2016年至2017年,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投入457万元,在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云南大学、贵州大学等知名高校举办了科技服务能力提升、农村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大数据创新能力提升等培训班12期,并组织赴美国休斯顿大学、俄罗斯莱蒙诺索夫莫斯科国立大学举办了金融管理、旅游营销及运营管理模式专题培训,培训服务业行政和企业管理人员共计949人,为推动全区服务业重点行业率先突破、形成新的发展优势、引领和带动全区服务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发挥了积极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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