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亮相的草案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共98天)外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增加“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2天”的规定。
不管了,先来看看未来你会享有哪些福利吧
好消息一:延长婚假
此次提请审议中备受关注的一项是
不管你是否晚婚
常德婚假拟统一延长12天
加上国家法定的3天
常德人的婚假共15天
官方说法非常有意思:
本着考虑当前职工结婚年龄普遍较晚
结婚又是人生大事
享受一定时间的婚假也有利于优生优育
大常德好人性化~
国家取消的晚婚假
补了!
好消息二:延长产假
当然,为了下一代
除了婚假延长优生优育之外
产假和护理假也有相应的延长
不管你何时生,生一孩还是二孩
产假拟同享延长60天
加上法定的98天,共计158天
同时,男方的护理假也有20天
女同胞也别不平衡
毕竟这也是为了更好地照顾麻麻和宝宝嘛
好消息三:再婚夫妇可生三个小孩
如今社会上重组家庭也是比比皆是
此处草案也考虑到了他们的需求
为了增进家庭福祉
兼顾再婚夫妻个人生育数与合计子女数
允许再婚夫妻至少可以生育一个共同子女
同时,适度放宽了对病残儿童家庭生育的限制性规定
具体要求
《条例修正案(草案)》在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前提下,规定了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三种情形:
1.“再婚夫妻,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2.再婚夫妻,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婚后未生育的;
3.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 以再生育的。”
备注
1.依法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2.符合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其中一个子女死亡,夫妻仍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