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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养老金常见问题解答汇总

时间:政策变化 上大学网

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关于领取养老金常见问题,欢迎阅读!

8月15日,本版刊出《在国外如何领取国内养老金》一文,引起广泛关注,有读者来电咨询有关情况。据了解,也有不少海外华侨华人前去中国驻外使领馆咨询如何办理“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如何回国领取养老金等问题。本报特邀中国外交部相关部门就这些常见问题予以解答,敬请关注。

根据《关于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自7月1日起,“出境定居离退休、退职人员健在确认表”,也就是海外华侨华人通常所说的“健在确认表”或“健在证明”,更名为“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等中国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有两个条件:一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年限达到15年;二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当地或行业法规为准)。

一般情况下,领取养老金,首先要在中国境内办妥退休手续,取得养老金账户。

二、加入外国国籍后还能在中国领取养老金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以及《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籍后仍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规定》等中国法律和规范性文件,退休人员加入外籍后可继续享受相关退休待遇。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在中国领取养老金的基本条件,退休人员加入外国国籍后,仍可继续领取养老金。

三、办妥了《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是否就可以在中国驻外使领馆领取国内养老金了?

答:中国驻外使领馆并不能直接发放退休金或养老金。实际上,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仅是当事人健在状况的证明,当事人是否具备领取国内养老金资格由国内养老金发放部门审核决定。

当事人如果不能回国办理领取养老金事宜,可委托国内亲人凭上述审核表到国内养老金发放单位办理。

四、前往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答:在境外居住的申请人,可向居住国使领馆递交申请。申请人通常情况下应亲自到使领馆办理,向使领馆工作人员提供有效护照、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一份。

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除填妥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及申请人有效护照、居留证(原件和复印件)外,代理人还须提交本人有效护照、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申请人30天内办理的委托公证书。连续3年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第4年应由申请人自行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一次。

五、需在香港、澳门地区领取养老金的申请人,适用上述审核手续吗?

答:需在香港、澳门地区领取养老金的申请人无法使用上述审核表,而是需要办理健在公证。

申请人可登陆拟领取养老金所在地的社会保障部门网站或拨打“国内当地区号+12333”热线电话,查询具体的政策规定。

据接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人士透露,养老金“并轨”重在转机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适当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弥补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维持改革前后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将从五个方面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一是统账结合,二是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三是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四是改革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办法,五是建立职业年金。

对于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问题,胡晓义并未提及。记者采访发现,这一点是导致上一轮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没能顺利推进的纠结点,也是本轮改革方案设计时着重考虑的一个问题。

2008年初,国务院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工作。然而,近6年过去,由于受多重因素限制,各试点省市进展缓慢。

接近人社部的人士表示,未来的改革方案重在转机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来适当调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弥补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维持改革前后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改革方案还包括,同步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以免造成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之间的群体分化和新的社会不公;并且要将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纳入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也按照企业职工的模式推进,应明确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依法缴费。

上述接近人社部的人士表示,考虑到政策推行的顺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体制改革有可能在延迟退休政策之前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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