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网 > 政策变化 > 正文

年陕西退休人员涨工资细则

时间:政策变化 上大学网

1月7日,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去年,西安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推进各项惠民便民工作落到实处,实现了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和待遇的“双提升”。

据悉,去年,西安市通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推进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加社会保险。截至去年11月底,西安市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88.66万人、419.52万人、149.61万人、149.22万人、110.04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88%。

,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普遍提高。连续第11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62.9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17.52元,月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386.52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130元/月提高至145元/月,待遇水平在全省最高,64.22 万名城乡居民从中受益。失业保险金标准由960元/月提高到1110元/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提高至576880元,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待遇同步提高。

此外,全市城镇职工和居民住院医疗费用联网实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分别达到254家和213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原先的每人每年350元提高到了400元,为进一步提升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奠定了基础。居民医保缴费更加便利,缴费网点数量增加了3倍,从原来1家银行、100多个网点增加到3家银行、400多个网点,还取消了参保贴花环节。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过渡性养老金标准以本人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低于1的,按1计算。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及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养老金一次性结算,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养老金领取额按下列公式计算:一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年限

按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按照新办法计算养老金时,不再按提前退休年限扣减基本养老金。

中国点击率最高的一篇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