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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建议提高个人最低工资法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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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耿福能在接受网易财经专访时指出,应当大幅提高个人最低工资的法定标准。“过去我们经济粗放年代,它是低工资高就业,我认为这段历史应该结束了,现在应该是高工资低就业,然后过渡到高工资高创业这个方向来”。除关注个人收入分配外,耿福能今年还关注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民营医院建设等多个话题。

解决好小微企业融资难刻不容缓

耿福能介绍,在总理额政府工作报告中,6次提到小微企业的发展,13次提到创业,这说明只有让微观经济有活力,有创造力,才能保证宏观经济的稳定、持续的发展。小微企业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数据显示,中国中、小微企业对GDP的贡献已经超过65%。但同时,许多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却十分的困难,尤其在资金支持方面是制约发展的瓶颈。以四川为例,12月,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5.3万亿元,同比增长11.7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7个百分点,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3.38万亿元,同比增长14.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存贷款差的比率较大,小微企业融资困难,融资利率、成本、皆出现“多轨”局面。

耿福能认为,当前,由于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以及商业地产、传统制造业过剩带来的影响,受上下游产业链挤压,人工成本上升等因素的叠加影响,小微企业的经营异常困难。虽然去年国家和地方都出台了政策和法规,从资金和政策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减轻中小微企业的负担,但在金融市场的具体操作层面还有一些政策需要细化,才能落实到位。

他建议,应当按照市价评估、提高抵押贷款比例。“目前银行是按照市价评估打5-6折给与企业贷款,建议提高至7-8折给与贷款,还可以根据小微企业的其他有利因素综合考虑提高贷款比例。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政府可以财政贴息补助,对金融单位支持小微企业放贷进行目标绩效考核”。

应当提高个人最低工资的法定标准

除关注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外,今年两会耿福能还重点关注个人收入分配问题,他向网易财经指出,就目前而言,资本过度集中,导致普通人的收入降低,经济虽然发展但老百姓感觉仍不富裕,很多年轻人和年轻的家庭有非常大的压力。“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是1800元,是国内最高的,但折合成小时工资,也就是一个小时6至7元,这样的收入,明显偏低”。

耿福能建议,应当大幅提高个人最低工资的法定标准。“过去我们经济粗放年代,它是低工资高就业,我认为这段历史应该结束了,现在应该是高工资低就业,然后过渡到高工资高创业这个方向来”。在他看来,老百姓财富有所积累之后,就会有创业的资本和想法,以后逐渐会变为高薪高创业的社会风潮。这有助于激发人们工作的热情和实现藏富于民。

此外,耿福能还建议,个人所得税最好还是要调低,与民争利,国家是难以发展的。

扶持民营医院 落实医生多点执业

此外,耿福能今年还关注了民营医院等多个医药界话题,据他介绍,经过10多年的发展,我国民营医疗机构虽然数量增长较快,但规模偏小,服务能力不强。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全国民营医院已达到1.13万家,民营医疗机构数量占全国医疗机构总数的43.24%,而诊疗人次数却仅占总诊疗人次数的2.7%,入院人数占比为2.5%,在每年超过1万亿元的医疗市场中,民营医院占比不足3%。

耿福能指出,目前中国很多民营医院的医生都是刚退休的老专家和新毕业的大学生,缺乏年富力强的中间力量。“医疗机构是科技含量极高的产业,技术水平和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将直接关系到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效果,同时也是医院发展、创新的保证。由于医生多点执业的政策始终难以落实,导致民营医疗机构人才严重不足,多数年轻的医务人员把民营医疗机构当作跳板,积累了丰富经验之后,便跳槽进入公立医院。民营医疗机构难以招聘和留住医务人才,导致医疗服务质量下滑,来院就诊的患者数量就会因此减少,如此恶性循环,严重制约民营医院的生存和发展”。

他调研显示,虽然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以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还存在许多问题。如在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等医疗保险的准入政策上、报销比例、限额报销等执行标准上设置了门槛,与公立医院相差悬殊。目前不少患者冲着民营医疗机构的特色和服务而来,但因为不是医保定点医院,病人无力承担全部医疗费用,严重影响了民营医疗机构的病源。“不少民营医疗机构具有医疗投入高、风险大、回报周期长的投资特点,虽然与公立医院一样承担了一定的社会公益任务,却没有行政拨款,收费也是按国家卫生部门的统一标准,承担与一般企业相同的税率、税种、税费。民营医疗机构的土地都是按商业用地购买的,成本很高。其土地、房产不能抵押贷款,导致融资成本远高于公立医院”。

针对上述情况,耿福能建议,国家应当鼓励大力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形成与公立医院的竞争态势,有利于降低医疗成本,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应加大政策引导力度,逐步引导患者向民营医疗机构分流,取消对民营医疗机构的医保总额限制,降低民营机构的医保定点医院申报门槛,统一公私医院之间的报销比例;尽快落实医生多点执业,为民营医院人才储备提供可靠的保障,建议向多点执业医生原有医院增付一定的管理费用,让有技术的医生真正实现自由执业;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项目的营业税适当减免,降低民营医疗机构的运营成本”。

《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已于2003年12月30日颁布。

据了解,《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一、最低工资标准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

二、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劳动保障部门对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加强跟踪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基本劳动报酬权益。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恢复正常后,应及时恢复或提高工资标准。

三、劳动者在试用、见习、熟练或学徒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关系事实已经成立,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四、劳动者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和产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适用最低工资规定。

五、国家、省对相关劳动定额标准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定额标准计算劳动者工资。暂时没有相关劳动定额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并据此确定基本计件单价和超额计件单价。基本计件单价应根据法定工作时间内绝大多数劳动者能够完成的正常劳动量确定。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按基本计件单价计算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六、下列各项在最低工资标准以外,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费用;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发给劳动者的费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单位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着装等);按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七、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通过补贴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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