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集体安全防范的制度
1、校内集体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组织学生开展集体活动,有关部门和负责老师一定要周密计划,严格组织,确保安全。
(2)集体活动前,各班应按时排队,有序前往指定地点,做到快、静、齐。如需带座椅,应规范执拿,轻拿轻放。
(3)集体活动时,应坐姿端正,认真观看或听讲,不随便走动,不交头接耳。
(4)集体活动结束后,应按序整队回教室。上下楼梯速度要慢,注意礼让不抢先。
2、校外集体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组织学生开展校外集体活动,事前须报校长室批准;组织全校性的校外集体活动,事前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2)活动前,有关负责人要仔细研究,周密计划,严格组织。
(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动场地、环境,确保活动场地符合安全和活动要求。
(4)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各班必须有一名教师带队,低年级各班须二名教师。带队教师必须自始至终组织好队伍,照顾好学生,及时处置偶发事件。
(5)集体活动前,必须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无特殊情况,学生应戴安全帽参加活动。活动过程中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得私自脱离集体。遇有特殊情况应报告老师。
(7)步行前去的活动,老师应与学生一道步行。
(8)活动结束后,教师应把学生带回学校。如安排家长接送的,必须待最后一个学生接走后,带队老师方可离开。
(9)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租乘国有(A类)运输单位的车子,所乘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承运合同。不得超载,不得乘坐无三证(健康证、驾驶证、上岗证)的人员驾驶的车、船。
(10)其他单位要求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活动,须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否则,学校应予拒绝。
3、学生上学放学安全防范制度
(1)应按时上学,及时回家。不要在校外游玩。
(2)教师在中午和傍晚放学时,应组织学生排好路队,及时护送学生离校并安全穿过校门前马路。
(3)值日学生和值日老师应准时在校门口做好组织管理工作。静校时间到后,值日老师应清校,检查每间教室,发现有未回家学生,让其在传达室等候。
(4)上学、放学时,学生须戴好安全帽,佩好红领巾,及时进校或离校。不得在校门口滞留玩耍。路上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要结群嬉戏。
(5)学校禁止小学生骑车上、下学。
(6)家长接送孩子到校门口为止。严禁接送车辆进入校内。
(7)如遇恶劣天气,教师应妥善处置难以回家的学生。
4、学生课间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课间活动时间,应及时作好课前准备工作。
(2)上下楼梯,靠右行,慢慢行,不并步,不跳步。
(3)不玩危险性游戏。不在教室、走廊、楼梯等处追逃,不趴在走廊或楼梯的扶栏上,不把楼梯扶栏当滑梯。
(4)不玩各种电器开关、插头等,发现破损应马上报告老师,不要私自触碰。
5、体育课、运动会、课外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加强体育运动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及预防措施,掌握自我监督和预防伤害事故的方法,进行科学的锻炼。
(2)体育教师及有关老师要全面了解学生身体素质基本情况,适应个别差异,加强个别指导。
(3)要做好准备和整理活动,运动量要适中,重视做好体育活动中的保护工作。
(4)要加强组织教学和纪律教育,保证体育活动有序进行。学生因病等请假必须履行手续。
(5)学生穿着要符合锻炼要求,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不戴帽子和围巾,身上不要佩带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质物体等。
(6)校内运动会时,不要随意站在跑道上,不来回穿越跑道或投掷场地。不参加比赛的学生不得接近赛场,应在指定地点有秩序的观看比赛。
(7)体育教师应定期检查学校的体育活动场地和器材,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8)体育器械,非老师许可,严禁私自玩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