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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年单独招生简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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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院统一组织录取。凡报考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录取过程综合考核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1、录取原则

按照“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根据考生考核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分包含:文化联测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加分。总分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联测成绩高者依次优先录取,如若还有同分者,则按照英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服从志愿只在同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专业体检合格。

2、加分项目

①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②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③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⑤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加分,一个A加5分,一个B加3分,文化联测免考生除外。

凡加分考生,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院招生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招生政策为准。

3、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

七、日程安排

时间内容
1月15--20日考生登录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我院招生网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文化联测报名考试费用。
1月30日符合相关录取照顾政策和文化联测免试的考生将各类证书、证明扫描件和《文化联测免试申请表》等材料发送至800074180@b.qq.com。
3月21日考生按省考试院安排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联合考核。
4月15日在我院招生网上发布文化考核成绩、取得综合素质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和安排。
4月23--24日考生来校参加综合素质考核。
4月28日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4月30日确定预录取名单。获考试院审批后,在我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领导与监督机制

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同时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和各职能组,建立健全各职能组职责,为做好综合素质考核提供各项保障,并由纪检部门全过程参与监督。最终考核结果,由招生工作处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九、违规处理

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一经参加我院综合素质考核并取得成绩的考生,我院将不再接受考生自愿放弃的申请。

3、考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我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4、学院招生网站是获得招生信息的主要途径,我院招生工作严格按《招生简章》执行。请家长、考生们谨防受骗上当。

十一、本招生简章由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月华西路1号邮政编码:211100

招生工作处咨询电话:025-58591228、58591229

网址:www.njith.net

学院QQ:800074180咨询QQ群:165643907(验证信息:考生咨询)

招生邮箱:800074180@b.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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