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已明确8月31日的小学入学截止日不会调整。此前市教育局出台的《关于2017年秋季中心市区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也明确提出,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这个截止日之所以前阵子成为大家讨论的焦点,是因为教育部办公厅此前公布的《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提到,就读小学
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由于新学年是从9月1日开始的,迟于8月31日出生的都是未满6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