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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北京西城实行转学新规 须户口和住房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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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转学条件

1.本市外区转入:需同时具备“西城区居民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区域内有自有住房(提供法定监护人独立拥有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住公房(提供法定监护人独立拥有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2.外省市转入:居民户口同“本市外区转入”;集体户口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户籍首页复印件、个人页、在西城区实际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租住公房或单位集体公寓宿舍证明材料),及法定监护人所在西城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3、本市外区转入仅限小学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外省市转入仅限小学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初中二年级。其它年级不办理转学。

二、办理流程

1.登记

(1)时间:2017年1月15日(周日)?19日(周四)

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地点: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86号。

(3)所需材料:法定监护人身份证、转学条件中涉及的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在读学校开具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证明,及全国学籍号(19位,外省市转入)或教育ID号(8位,本市外区转入)。

2.西城区教委根据申请材料审核是否符合接收转学条件。(一周之内完成)

3.西城区教委根据相关政策和学位实际情况落实接收学校,并由学校通知学生家长报到入学。(新学期开学前一周之内完成)

4.学生按接收学校通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并按学校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5.学校为学生办理电子学籍流转手续。

三、补充说明

1.小学、初中各年级均不办理区内转学。

2.户籍所在学区学位不足的,将在其它学区安排就读学校。

咨询电话:6615.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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