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为:义务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及幼儿园:7月5日开始,8月31日结束;普通高中学校:7月5日开始,8月24日结束。
附:嘉兴市教育文化体育局《关于至2016学年度中小学开学放假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体)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社发局、市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关于在普通高中学校探索实施学段制的指导意见》(浙教办基〔2015〕4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制定了《嘉兴市中小学2015学年校历》(以下简称《校历》),现将《校历》印发给你们,请各中小学校(单位)执行。
一、时间安排
1、义务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及幼儿园:
第一学期:9月1日开学,1月27日结束。寒假:1月28日开始,2月23日结束。
第二学期:2月23日开学,7月4日结束。暑假:7月5日开始,8月31日结束。
2、普通高中学校:
第一学期:试行学段制的年级(及入学),8月25日开学,1月30日结束。
寒假:1月31日开始,2月17日结束。
第二学期:试行学段制的年级(及入学),2月18日开学,7月4日结束。
暑假:7月5日开始,8月24日结束。
普通高中学校2013年入学的年级(即毕业的年级)不实行学段制,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二、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全市初中毕业水平考试和高中学校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凡安排考试试场的学校教学时间调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确定。
三、各中小学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执行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儿童节及青年节实行放假或组织集体的节日庆祝活动;组织安排好期未考试后的教学活动等。
四、普通高中学校春秋假具体放假日期将根据学考时间确定后另行通知。学期中如遇极端天气以及空气重污染情况的停课安排按照相应应急方案要求执行。
嘉兴市教育局
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