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学位申请证件资料及要求
按学生户籍类型准备,网上报名时,将相关信息录入招生系统,家长应保证其真实性。到学校初审时,家长只需带上相关证件原件,由学校工作人员初步核验,并扫描保存。
(一)适龄儿童为深圳户籍的。
1.光明新区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并签名,交原件)。
2.儿童出生证;父母及儿童户口薄。
3.住房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一种):①购买商品房: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入学当年入住)。②租房:现居住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入学当年的4月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当年9月30日以后;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③祖屋:提供社区证明。④集资房:提供经社区或其他合法集资单位的购房合同和收款收据,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参见招生平台样稿)。⑤自建房:提供政府部门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或报建手续回执(适龄儿童监护人已在相关材料中备案)。⑥集体宿舍:提供所在单位开具并签有居委会或派出所意见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社保部门或职能部门网站上打印,清单上的单位需与集体宿舍所在单位一致)。
4.申请独生子女加分的,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光荣证》。
(二)适龄儿童为大陆非深圳户籍的提供:
1.光明新区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并签名,交原件)。
2.儿童出生证;父母及儿童户口薄;父母一方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请家长报名前上“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平台”或到派出所查询,确保所提交居住证未被终止功能,如有换证,需填报前一证件签发日期,可打印查询信息做依据)。
3.住房证明(同深圳户籍)。
4.儿童父母持有的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并打印参保证明清单;或营业执照。
5.儿童父母到现居住地社区计生办申报并录入计生信息。申请独生子女加分的家庭还需在计生系统中录入独生子女证编号、发证日期等信息,以便审核。
6.申请独生子女加分的,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独生子女光荣证》。
(三)适龄儿童为台湾户籍的提供:
1.光明新区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并签名,交原件)。
2.社会建设局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台湾子女就读申请表》,并到教育窗口(行政服务大厅23号)备案。
3.台胞证、儿童出生证明;
4.住房证明(同深圳户籍)。
(四)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提供:
1.按户籍上述要求提供资料;
2.提供享受优惠政策的有关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
新生报到时,学校要收取《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就近社康中心开具查验证明,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市、区疾控中心网站直接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