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优质教师和管理干部流动如何实施?
答:自2010年5月《河西区中学建立“一对一互助机制”的实施意见》实施以来,首先在对口校之间实行骨干教师和中层干部柔性流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的提升。2014年7月实施《河西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流动工作实施意见》。从2015年开始,每一所优质学校选派综合素质好、专业能力强的管理干部到普通校任职,做到全覆盖,将其任职经历和工作成效作为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按照市教委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正、副校长,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10年的,原则上应该交流。采取平职交流、提拔任用等刚性流动方式进行。中层干部也可以按照教师交流制度进行交流,交流年限为2-3年。科学规划学区片的教师流动,在中学“一对一互助机制”对口校教师流动的基础上,根据初中学区片的划分,形成《河西区初中教师流动方案》。流动原则是在学区内、教育集团内,名校带分校流动。即:新华、海河中学对口佟楼、卓群中学;实验中学对口梧桐中学;第四中学对口微山路中学、滨湖中学;第四十二中学对口梅江中学、枫林路中学;第四十一中学对口环湖中学;北师大天津附中对口双水道中学。每学年教师流动比例要达到本校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比例达到本校流动教师总数的20%。流动期限原则上为1-3年,加大起始年级教师流动比例,流动教师从初一年级开始任课。区教育局建立有利于教师流动的配套管理和激励机制。
问:初中招生工作操作流程是什么?
答:2015年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公办初中志愿录取和随机派位招生。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所在学片内的公办初中,在小学内最多填报两个志愿。在各学片内,依据公办初中的招生计划,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首先考虑学生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决定学生入学。当招生校第一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