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区人才办认定)子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并享受本学区学生同等待遇;上年规模在5000万元的工业企业或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企业以及实交税金在200万元以上(以上企业如已供地亩产税须在8万元以上)的企业副总(任期满一年以上、由开发区经济部门认定)子女入学可享受同等待遇。以上企业均须是统计入库企业,且依法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报名办法: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父母(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房产证或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开发区教育局报名。
(二)务工人员子女
1.第一类:本人户籍隶属于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农业户口的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城区或各乡镇务工就业,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二是户籍所在乡镇学校同意外出就读;三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金华城区或所在乡镇务工一年以上(由所在企业证明并提供体现务工关系的一年以上工资表、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6月底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四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金华市区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6月底前办理,且6月至6月连续缴费);五是监护人有固定住处(提供房产证,或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或企业安排的宿舍居住证明)。
符合以上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可持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乡镇学校填写《金华市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户籍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持《金华市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
2.第二类:本人户籍不属于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户口的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二是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金华城区或各乡镇务工就业,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三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金华城区或所在乡镇务工一年以上(由所在企业证明并提供体现务工关系的一年以上工资表、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6月底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四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金华市区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6月底前办理,且6月至6月连续缴费);五是监护人有固定住处(提供房产证,或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或企业安排的宿舍居住证明);六是父母(法定监护人)提供经
报名办法: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父母(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房产证或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到开发区教育局报名。
(二)务工人员子女
1.第一类:本人户籍隶属于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农业户口的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城区或各乡镇务工就业,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二是户籍所在乡镇学校同意外出就读;三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金华城区或所在乡镇务工一年以上(由所在企业证明并提供体现务工关系的一年以上工资表、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6月底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四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金华市区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6月底前办理,且6月至6月连续缴费);五是监护人有固定住处(提供房产证,或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或企业安排的宿舍居住证明)。
符合以上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可持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乡镇学校填写《金华市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户籍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持《金华市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
2.第二类:本人户籍不属于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户口的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二是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金华城区或各乡镇务工就业,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三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金华城区或所在乡镇务工一年以上(由所在企业证明并提供体现务工关系的一年以上工资表、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6月底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四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金华市区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6月底前办理,且6月至6月连续缴费);五是监护人有固定住处(提供房产证,或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或企业安排的宿舍居住证明);六是父母(法定监护人)提供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