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秋季开始,蓟县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全面实施免试就近入学。目前,《蓟县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已审议通过。
《方案》强调合理划定招生范围。综合考虑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依据街道、路段、自然村等为每一所小学、初中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因蓟县新城和新建居民住宅区陆续投入使用等原因确需调整招生范围时,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对热点学校招生范围进行调整时,要事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和风险进行评估,制定工作预案,积极做好宣传,确保社会稳定。
《方案》健全完善了入学办法。小学入学,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居住证持有人的适龄随迁子女,依据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入学。小学升初中,依据初中学校招生人数和小学毕业生人数基本相当、教育资源配置基本均衡、地理位置相对就近的原则划定的初中招生学区片,在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未在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地初中,由教育局统一受理、审核后,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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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县
根据《静海县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将严格执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对口直升户籍所在地初中校与划片分流相结合的招生政策。
招生办法:农村学校招生,以乡镇为单位,凡经过小学综合素质测评达到合格标准且具有本地户籍(含蓝印户籍)的学生,全部实行对口直升。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随父母在乡镇务工的,在户籍证明、居住证、务工证明、住房证明齐全并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由乡镇教育办统筹安排到可容纳的乡镇初中校就读。
县城学校招生,按照“对口直升和划片分流相结合”的原则,由教育局指导有关中小学组织报名和招生工作。各初中校招生首先实行对口直升,户口、房产证明均属于本学区片的小学毕业生,可到本学区片对口初中报名,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6月20日。“人户分离”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就学。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随父母在县城务工的,在“四证”齐全并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由教育局本着学校可容、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公办初中就读。
民办学校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市教委的相关文件要求规范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