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增加分政策
#照顾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就学#援鄂医务人员子女中考加10分
昆明市辖区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2020年,就读市、县(市)区属中职学校的,将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考生意愿直接录取;报考普通高校和研究生的,按国家相关优惠照顾政策执行。
昆明市辖区内援助湖北医疗队员子女:在2020年入园入学时提供优待政策,
就读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根据家长意愿,由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安排到公办幼儿园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报考普通高中的,依据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给予加分10分的照顾;
就读市、县(市)区属中职学校的,按照考生意愿直接录取,并优先选择学校和专业。
往年加分政策回顾
对烈士、军人、人民警察的子女的加分照顾1.烈士子女、获公安部表彰的一级或二级英模子女、驻艰苦边远四类以上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12分。
2.因公牺牲的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
3.驻艰苦边远三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驻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照顾9分。
4.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现役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驻艰苦边远二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6分。
5.荣立个人二等功的现役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照顾3分。注:以上项目的考生加分照顾资格审核,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由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核;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获公安部表彰的一级或二级英模子女、荣立一等功或二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由市公安局负责审核;现役军人子女加分照顾项目由其父(母)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军人子女须由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审核)。
(符合加分照顾条件的考生,在学校领取《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加分照顾审核表》,到以上部门办理加分照顾审核手续)
对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的加分照顾1.获省人民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照顾12分。
2.获州(市)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照顾9分。
3.获县(市)区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照顾6分。注:以上项目的考生加分照顾资格由县(市)区政法委负责审核。
(符合加分照顾条件的考生,在学校领取《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加分照顾审核表》,到以上部门办理加分照顾审核手续)
对少数民族的加分照顾户籍在民族自治县、其他县(市)区的民族乡并在当地初中就读的少数民族照顾6分。注:以上项目的考生加分照顾资格由县(市)区民宗局负责审核。
(符合加分照顾条件的考生,在学校领取《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加分照顾审核表》,到以上部门办理加分照顾审核手续)
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的加分照顾云南省内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照顾6分。注:以上项目的考生加分照顾资格由县(市)区卫健局负责审核。
(符合加分照顾条件的考生,在学校领取《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加分照顾审核表》,到以上部门办理加分照顾审核手续)
对归侨(侨眷)子女、台湾籍考生的加分照顾归侨学生、归侨(华侨)子女、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科技奖的侨眷子女、台湾籍考生照顾6分。注:以上项目的考生加分照顾资格由县(市)区卫健局负责审核。
(符合加分照顾条件的考生,在学校领取《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加分照顾审核表》,到以上部门办理加分照顾审核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