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纪律处分条例》两部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从严治党、依法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生活的一件大事。以下是上大学网为大家搜集整理提供到的关于对照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发言范文,欢迎阅读参考学习,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照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发言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执政党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作为全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保局,全面贯彻执行好《准则》和《条例》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义不容辞的责任。
第一,强化《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教育,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抢前抓早,迅速在全局掀起学习《准则》和《条例》的新高潮。通过党组中心组专题学,聘请专家学者讲座学,班子成员辅导学,党员干部集中学,专栏专题深入学等方式,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和领会《准则》和《条例》的精神要义,做到深学悟透、入脑入心,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从而形成常态化的一把手带头学,班子成员领先学,党员干部自觉学的新格局。
第二,强化责任落实,形成一起抓,一体执行的新常态。要把新《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和新《条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的行为底线,全面贯彻执行到位,关健要突出落实责任。环境保护工作涉及全市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管理面大,廉政风险点多。作为全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把全方位模范带头作为履职的第一要务,带头贯彻执行新《准则》和《条例》,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强化政治纪律首位意识;带头加强学习,提高治党管党的实际能力,做好治党管党与环境保护工作有机结合的文章;带头依法用权,按章决策,营造健康的民主集中制环境,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带头从严执纪,敢于担当。要在全局形成党组、总支、支部、党小组到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基层单位环环相扣的主体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局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
第三,强化执纪立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贯彻执行新《准则》和《条例》,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突出执纪理念的转变。即:从“以法律为底线”向“以纪律为标尺”转变;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从“突出以治标为主”向“注重以纪律治本”转变。其次,要突出监督问责。要在发挥好组织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体系建设,公布重大事项和权力清单,实现监督内容全覆盖、监督对象有重点、廉政风险可防控,从而让环保审批、环保管理、环保执法等在阳光下运行,
第四,强化立行立改,不断开创全市环保工作新局面。以《准则》与《条例》为标尺,全面加强对全局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做到四结合。一是把贯彻执行新《准则》和《条例》与“三严三实”教育相结合。对照新《准则》和《条例》,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危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环保“四风”问题,切实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二是与为经济发展服务相结合。通过开展深入企业进行环保技术现场咨询服务活动,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发展。三是与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相结合。开展环保执法大排查,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着重清查环境监管不到位不作为行为。四是与推进污染减排相结合。加大对水、气、声、渣污染治理,不断提高全市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对照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发言
最近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感触颇深,里面对共产党员的纪律作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古语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准则》和《条例》正是强调从自我修身入手,由己及人,通过内修达到外治。
大风起于青萍之末,历览古今之事,可见修身绝非小事。诸如三国第一武将吕布,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吕布英勇非凡,武艺无双,本是风流英雄,时有“人中吕布,马中赤兔”之说。然因贪一马而弑其义父丁原,又因一女貂蝉再弑董卓。董卓虽恶贯满盈,人人得而诛之,但于吕布而言,一则董卓为其义父,杀之不仁;二则吕布止因一女而杀之,而非为国为民,此为不义,出发点不同,性质全然不同。所以张飞鄙之为三姓家奴。再后来兵败于曹操,刘备好心收留其驻军小沛,然趁刘备讨伐袁术之时,吕布却趁机侵占刘备安身立业之本的徐州。吕布的一生,不断重复着贪与色的故事,所以结局注定是英雄末路。当他被曹操擒获之时,虽曹操当时有留为己用,征战天下之心,然联想到董卓丁原的下场只能除之。正是:伤人饿虎缚休宽,董卓丁原血未干。恋妻不纳陈宫谏,回头已是末路时。空余赤兔马千里,满有方天戟一枝。英雄末路竟如此,岂不令人叹之。
说完吕布,我们再来说说曹操,说起曹操,他是一个非凡的政治家和军事家,然而他有许多缺点,比如多疑,再比如贪恋女色。说到这,我不禁想起了典韦,典韦作为一名身负“洪荒之力”(一日风大,军旗摇曳,众人皆扶摇不定,典韦一手持旗杆而定,立于风中,巍然不动,曹操赞曰:此古之恶来也),一名还未在三国靡战中展露身手就陨殁的将领,实在令人可惜。曹操在张绣归降后,色心难耐,帐下为其寻得一美丽少妇--邹氏。邹氏乃张绣之婶,张绣不忍受此辱,密谋杀了曹操。典韦力保曹操突围,自己战死。曹操因此而损失一员大将,在而后兵困马乏之时,尤思典韦,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当然,三国里那些因违反《准则》和《条例》而败的诸侯和英雄人物还很多。比如袁术贪一玉玺而放一虎、失一将--孙策;张飞喝一酒失一城;鞭士卒,失性命。都是令人凭栏追思的憾事。夫英雄尚不能从贪、色、纵等习性中全身而退,何况我等小辈乎。论语有云: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要做到有道、有德、有仁、有艺,还是从加强自身修养做起,学习《准则》、《条例》,戒除贪色之害,方能成就一番事业。
对照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发言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纪律处分条例》两部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从严治党、依法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生活的一件大事。条例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总结了83年来的建党经验和54年来的执政经验,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是与时俱进、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的重要体现,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学习两部条例,有三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第一点认识和体会,《条例》是约束权力的紧箍咒。《党内监督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全面、系统的自我约束的条例,也是我们党内第一个系统的关于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法规。条例的核心内容是监督授权、监督运作、监督保证,最大的特点就是“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条例》不仅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了监督的对象、内容、重点,而且以界定党内不同层次的组织、机构、人员监督职责的形式,进一步规范了党内的权力关系,确认了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员以及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在监督方面的职责、责任和权利,即所拥有的权力。尤其是,《监督条例》从十个方面详细地制定或规范了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使我们的党内监督形成为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使党内监督以及深层次的党内权力关系走上了一个更加规范的道路,标志着我们的党内民主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两个《条例》既是约束的武器,也是监督的武器。贯彻落实好《条例》,对于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保证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第二点认识和体会,《条例》是规范行为的试金石。领导干部的行为,既要靠自我约束,更要靠纪律约束。党内监督条例侧重事前监督,纪律处分条例侧重事后处理,二者在内容上相互补充,共同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特别是《党纪处分条例》,以党章和宪法、法律为依据,明确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条例》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紧密结合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比以往的若干规定都更严格、更严密、更具体,并且新增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经济秩序的行为”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等许多章节。《条例》既体现了对干部的严格要求,又体现了对干部的综合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强化领导干部的教育、约束和监督提供了新的规范。
第三点认识和体会,《条例》是制度反腐的里程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败斗争,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党内监督条例》作为党内首部监督大法,针对党内监督实践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突出了制度建设在党内监督中的核心作用,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一环。《条例》正式确立各级纪委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统一规定了十项监督制度,首次规定党代表的监督责任,赋予了舆论监督的法规保障地位。这在党的历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法规,有利于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发展党风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对于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将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二、对照两部《条例》的差距和不足
第一,学习《条例》、认识《条例》有差距。《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是两部思想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党内重要的法规。在对两部重要法规的学习上,自己抓得还不紧,主动性不够,自觉性不够。往往需要的时候才去学,有了要求才去学。在对两部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上,站的角度不高,花的时间不多,下的功夫不深,停留于了解大概、一知半解,没有仔细去把握,认真去思考,深入去钻研,反复去斟酌,与熟悉《条例》、精通《条例》的要求有差距。
第二,自我要求、自我约束有差距。作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之一,自己能够做到自我教育,做到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但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意识还不很强。在贯彻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实践中,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关心全局工作、参与集体领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很不够。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平时与班子成员交流思想、交流工作较少,到部门商量工作、指导工作较少,深入镇村调查研究较少,解决基层反映的实际问题更为不足。
第三,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有差距。一名班子成员,不仅要管好自身,还要管好分管部门,管好自己身边的人。在与分管的部门、联系的乡镇和周围同志交往过程中,常常一般性的接触比较多,深层次的交流比较少,谈工作的时候比较多,过问党风廉政建设的时候比较少,有时表现和蔼、客气和尊重有余,而严肃纪律、严明制度、严格监督不足,对少数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反映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制止不力。一手抓发展、一手抓队伍的观念树立不牢。
三、贯彻落实两部《条例》的努力方向
第一,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真正明确权力的来源,认清权力的本质,时刻牢记权力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奉献,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随时随地用《条例》严格约束自己,用自身的廉洁奉公去沟通同基层、群众的感情。守住信念防线,守住道德防线,守住法纪防线。做到公权不谋私利,公职不徇私情,从主观上构筑起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线。
第二,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意识。把认真学习《党内监督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解决自身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充分认识领导干部是监督的重点,党员干部既要履行监督职责,又要遵守监督纪律;既要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来自党外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又要遵守宪法、法律。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公仆本色。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防止出现权力失衡、管理失控、监督失效、教育失误、自律失当的现象。
第三,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加强党内监督和严肃党的纪律,是对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要从党员领导干部自身做起,按照两个《条例》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带头贯彻执行两个《条例》,以身作则,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监督制度,严格遵守《纪律处分条例》的各项纪律要求,不作特殊的党员,不以权谋私。无论是八小时内还是八小时外,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