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整改措施
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1月4日,市委书记祁海龙,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中华分别带队来到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就度党风廉洁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今年是我市第一次把党风廉洁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项工作结合在一起进行检查考核。检查汇报会上,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就这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在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市领导重点检查了党委(党工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在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检查了党委(党工委、党组)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人情况。在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检查了党委(党工委)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工作等情况。
市领导对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的党风廉洁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在落实这三项工作的主体责任上,各主体认识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党心民意进一步凝聚、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
就下一步工作,市领导强调,要强化政治意识,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牢固树立“抓好责任落实就是本职,不抓就是失职”理念,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洁建设、意识形态、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要强化阵地意识,把牢思想舆论阵地,要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坚定立场、把准方向;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把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政策声音宣传好,把全市社会各界力量凝聚好,在全社会形成和谐共进的良好氛围。
市领导指出,要强化规矩意识,守好廉洁自律防线,要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要筑牢思想防线;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坚持源头治腐;要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要践行“四敢一不怕”,着力打造一支激情干事、担当干事、团结干事、干净干事的平湖铁军。要强化争先意识,创新基层党建品牌,努力构建“党建+基层治理”工作格局,打造一批在嘉兴、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基层党建新品牌。
市领导要求,要强化实干意识,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尤其是当前,要认真盘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紧紧咬定2017年目标任务,在实干中破解难题,在实干中把握机遇,确保实现“全年红”“开门红”,为建设富裕美丽、和谐幸福的现代化“金平湖”再立新功。
其他市领导也将于近日带队分赴各镇(街道)和机关部门,检查度党风廉洁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层层示范浙江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翻开的工作笔记,高频出现的“强化监管权力运行”,是淳安县经科局党委书记姜小旺的工作重点之一。
原来,在度县直部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会上,旁听的县政协委员叶斌英曾就“作为党委书记,如何在科技经费补助安排方面履行监管和教育责任”,向姜小旺犀利发问。
随着责任制体系的完善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已成为浙江各级党委和“一把手”心中绷紧的弦,党委(党组)主抓直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格局正在形成。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开展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被访者评价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政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视度为93.4%,比上年提高4.2个百分点。
榜样示范,躬行践履
上半年,因某学院两位负责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浙江省纪委责令该学院党委向当地市委作出深刻检查,并由市委派人到该学院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两位负责人违纪,为什么学院党委要作检查?如今,对浙江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而言,答出这道题已轻而易举??履行主体责任不力!
在浙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党委提要求、纪委具体抓”已被“党委主抓直管”所取代。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首先从省委主要负责人做起。以来,省委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责,亲自约谈省管党员领导干部,带动全省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并签字背书。
针对中央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的“落实‘两个责任’不平衡”问题,,浙江省委坚持把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贯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巡视整改行动、派驻监督工作始终。从省委做起,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成为浙江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征。
浙江省委常委会、省委书记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凡中央、中央纪委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一律上会传达,集体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凡本省这一领域的重点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案件,一律上会讨论,集体决策。
主抓直管,是各级党委(党组)履责的具体要求。严明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工作,由省委直接部署推动、督查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由省委将任务责任分解到省级各党委班子和各职能部门党组;初,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带队开展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省委“十大整改行动”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67项。
省委树立标杆,各级党委和“一把手”主动看齐,层层示范,形成引领。各级党委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带头开展约谈、函询,以来,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省各级共开展约谈、函询6363人次,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9989人。
“一把手”赶考,夯实责任
3月,浙江省纪委会议室再度迎来了一批特殊“考生”??11个市和部分省直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他们逐个向省纪委委员当面汇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这场“大考”有难度:脱稿口述、回应质询,“临时抱佛脚”者,决不可能“闯关”成功。这场“大考”也有力度:当面评议,直戳“痛点”,“应考”压力变为整改动力,3个月内,“考生”还要向省纪委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从容应对,需靠功在平时。这场述职述廉的“考试”,促使“一把手”发生新变化。变的是作为,“四个亲自”“四个带头”从文件要求成为“一把手”的日常工作;转的是观念,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解,从“纪委的活”或“支持纪委工作”,变为“自己分内事”。
从2013年开始,“一把手”述职述廉“考试”在浙江各级党组织中成为常态,也是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破解主体责任逐级递减的有效方法。目前,省、市、县、乡四级党委“一把手”,已连续3年按规定向上一级纪委当面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并接受评议。
督促主体责任落实,纪委也在行动。省纪委建立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约谈制度,省纪委主要负责人下基层约谈时,不仅约谈市、县(市、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人大、政府、政协的党组书记也在“受邀之列”。通过“咬耳扯袖”,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实现责任与压力层层传递。
为更好落实“两个责任”,全省各地推出许多创新举措。丽水市增设“专项抽查”,将落实主体责任的抽查单位和对象覆盖县、乡、村三级,突出对“一把手"履职检查外,也向班子其他成员发出“应考通知”;淳安县纪委开放“考场”,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旁听,参与质询与履责测评;宁波市北仑区试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汇报主体责任情况制度。
“一案双查”,倒逼落实
4月26日,浙江省纪委公开通报了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一起称:2月至6月,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石某在因公出差期间,多次参与“酒局”及接受夜宵安排,被组织提醒教育后,仍不收敛,且在接受调查时,未向组织如实讲清问题,石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而时任人力社保局局长和纪检组长也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早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前,浙江就要求各级纪委、组织部门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同时,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及发现问题不报告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
12月,杭州市纪委通报了多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其中,拱墅区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钱志卫因单位多名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被追责。“出了问题,即使不是你的直接责任,但身在其位就要负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要被问责。”当更多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时,这一共识在浙江党员干部中形成。
以来,浙江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问题330起,对366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60名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开展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99.3%的被访者认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后,浙江责任追究力度有所加强。
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整改措施
第一,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
注重把日常管理、重点管理和关键时刻管理贯通起来,把科学定责、加强考核、强化监督等链接起来,先后制定实施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努力做到对象全覆盖、过程全覆盖,形成管理全面、标准严格、环节衔接、措施配套、责任分明的管理监督闭环系统。
第二,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积极回应民意关切和社会期待,持续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比如,集中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超配的4万多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已整改消化2.5万多名,完成62.7%;集中清理“裸官”,截至目前,全国共集中清理副处级以上“裸官”3961人,对不符合要求的1061人进行了岗位调整;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去年的抽查比例是3%5%,今年提高到10%。截至今年上半年,有1790名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的考察对象,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清理整顿领导干部社会化培训,对参加高收费培训的3094名干部督促退学,23个高收费项目停办;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重点审核是否存在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等问题,目前省管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基本完成,对273名档案存在问题的干部作了处理,市县两级和中央单位专项审核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第三,严格日常管理监督。
立足于抓早抓小抓预防,积极探索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有效办法,把干部管理监督的关口前移,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加大提醒教育力度,严格落实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去年以来,中央组织部对9名中管干部进行了函询或约谈,并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对有举报反映的193名干部进行了函询或约谈。把谈心谈话作为严格管理干部的常态化工作,对有问题反映的、工作不在状态的重点谈、及时谈,加强引导、指出问题、提醒帮助。完善日常管理机制,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组织管理和个人自律结合起来,加强对干部队伍状态的分析研判,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和纪检监察、巡视、审计、信访举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等成果,使干部时刻感到管理就在身边、管理无处不在。
在从严管理的同时,注重关心关爱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制定出台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组织开展最美基层干部评选活动,提高老少边穷地区、特殊岗位以及基层干部的待遇,切实把中央关心关爱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今年“七一”,还在全国范围内推选表彰了百名优秀县委书记,*亲切接见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他们提出了当好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的殷切希望,这对激励广大干部奋发有为、干事创业起到了极大的鼓舞和鞭策作用。
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整改措施
各县区局(分公司)党组,物流中心党组,机关各科室、中心,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省局(公司)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根据《中共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黔烟党〔2016〕43号)安排部署,现就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严格遵循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严格执行“三严三实”、“四讲四有”基本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为实践“三大课题”,提升“五个形象”,实现“十三五”时期安顺烟草“515”的总体发展思路和“两保持一增强”预期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强化思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促使党员自觉扼守政治底线;强化制度执行,严明刚性规范,促使党员自觉遵守政治规矩,把规矩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
(二)坚持问题导向和标本兼治。聚焦当前管党治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突破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从源头上、根本上建立长效机制,以点带面促进管党治党水平全面提升,确保标本兼治。
(三)坚持严明纪律和严惩腐败。自觉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党规党纪,从严执纪问责,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四)坚持分类指导和强化责任担当。严明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明确责任边界,分层级推动责任落实,分领域细化保障措施、分重点进行督促指导,形成科学合理的责任体系。
三、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责任
(一)党委的主要责任。在省局(公司)党组和安顺市直机关党工委指导下,市局(公司)党委要主动谋划和推进全市烟草党建工作,推进党建责任落实。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及时成立机关党委,重点履行协助、推进、教育、监督和引领责任。
(二)党组的主要责任。各县级局党组、物流中心党组对本单位(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总负责、总把关,主要承担领导、用人、保障、管理责任。重点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企业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经常性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难点热点问题。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培养教育、提拔任用、监督管理,督促干部严守党的纪律规矩。突出党建导向,优先选任既懂业务又懂党建的优秀干部。
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建立专职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正常交流机制。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全面统筹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发展,注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从严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各党组书记是本单位(部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分工范围内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领导责任。
(三)基层党支部(党总支)的主要责任。重点履行落实、统筹、教育、监督和管理责任。在上一级党组织领导下,把党建各项工作最终落到党支部,落到每名党员干部,使党的工作落地生根。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实现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统筹落实。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党员干部教育工作,特别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认真做好党员发展、管理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不按时交纳党费、不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处理。认真做好党支部(党总支)按期换届选举、补选改选等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等情况的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监督检查所辖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委员的作用,从严带好队伍、从实做好服务,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党建工作职能部门承担的主要责任。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建工作综合协调机构,不取代有关部门的职责,不承担应由各部门负责的业务工作。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研究重点问题、重要举措,推动有关职能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的落实。人事部门主要承担组织建设,负责干部培养、选拔、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等组织建设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本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服务、协调工作,市局(公司)人事部门还要负责指导和监督下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纪检监察机构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党内法规的监督执纪问责,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严明“六项纪律”,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政工部门主要承担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基层党建,负责党建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强化全体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武装,负责*宣传教育,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负责党务公开等党务工作,负责党内制度建设的综合统筹。办公室主要负责加强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各级党委(党组)决议的督办工作以党委(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的综合协调、组织工作。
四、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
1.突出理论学习重点。始终把加强理论武装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切实增强对*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三个自信”。深入开展以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的纪律教育,广泛开展*和道德教育,让每名党员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大力开展社会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烟草行业的特殊性质和历史使命,更好履行烟草企业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持续改进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根据新形势要求,坚持和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抓好学习计划、预告、考勤、通报、建档、报告、旁听、检查等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各级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12天,每月至少集中一次,每次至少有3名班子成员作中心发言。对上级党组织的重要会议和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学习。每年开展1次以上法律和党纪党规专题学习。
3.提升思想教育实效性。建立党内经常性学习教育机制,基层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围绕专题学习讨论;党小组要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利用多种信息化手段组织开展党员集中培训,每年组织党员开展2次以上法律和党纪党规党史教育培训。充分利用省内省外红色教育资源,按照就近就地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党员接受党性教育。定期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制定党员干部培训计划,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课地位,确保这两类课不低于总课时的70%,其中党性教育课不低于总课时的20%。开展五大发展理念教育培训。利用好“两个至上”文化大讲堂、道德讲堂、劳模精神等宣讲载体,弘扬*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市公司行业工会每年开展道德讲堂不少于4次,各县(区)分公司分工会每年开展道德讲堂不少于2次。
(二)注重意识形态正面引导
各级党组织要从党的工作全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全面提高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市局(公司)办公室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确保在新闻宣传工作各方面各环节都体现党的意志、反映党的主张。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党组织分管领导、党组织其他成员等责任主体要履行好职责范围内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要健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预警和问题处置机制,完善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和研判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加强政治引领和意识提升。严格党员个人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舆论平台的使用要求,在舆论宣传上正确反映党的意志和主张。
(三)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1.严格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定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管理办法,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遇到重要问题或普遍性问题,需要集体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要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监督,市局(公司)领导每年参加1个以上基层单位民主生活会。建立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通报测评制度,对领导班子开展批评、整改事项落实等进行评估。
2.严格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每月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开展活动。党支部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研究支部工作。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党组织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各级党组织书记、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讲1次党课。建立并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3.加强党内政治生活检查。定期检查党内生活有关规定落实情况,对长期不参加党内生活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对没有按规定开展党内生活或党内生活质量不高的党组织,要严肃追究党组织书记责任。
(四)充分发扬党内民主
认真学重要批示、重温*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准确掌握蕴含其中的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完善党委(党组)工作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认真执行《省局(公司)关于加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工作协调和重大决策后评估的意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咨询、决策失误纠错改正和责任追究机制,把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可行性研究、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必经程序,努力提高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水平。
坚持凡是涉及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必须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无权擅自决定。完善决策落实机制,抓好落实和督查。建立健全上级监督和同级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切实保证党内民主。
(五)从严选好管好干部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选人用人动议提名、考察考核等关口。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政治强、懂业务、懂党建、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制定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干部正常下的机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加强痕迹管理。严肃开展任前谈话,实行谈话对象当面承诺制度,对考察中和平时了解到的问题反映,逐一告知本人予以警示。
选好配强各基层单位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推进各基层单位一把手、纪检组长异地交流任职,强化“交流+严管”。选优配强专门的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党务和纪检干部队伍。建立健全新提任基层县级局领导班子成员“试用期”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跟踪考察、动态管理。
2.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建立日常报告事项台账管理,督促干部按规定及时申报、如实申报、规范申报。用好提醒、函询和诫勉等组织措施,发挥弄清问题、体现信任、提醒告诫的作用,把咬耳朵、扯袖子作为干部管理的常态。综合运用谈心谈话、考察考核、信访举报、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多方面成果,及时发现干部思想和行为上的苗头性问题,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严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及证件管理,结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动态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持有证件、因私出国(境)、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严格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继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核实有关干部档案材料存疑的问题,严格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组织认定。
(六)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1.深入持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国家局党组九条要求、省委十项规定和省局(公司)党组七项规定,加大巡查力度。畅通群众监督通道,探索电话、手机、网络等实时监督曝光方式,建立通报机制和平台。继续紧盯重要节点、重要部门、重点干部,紧盯“四风”问题新变化新动向,紧盯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持续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检查。发挥正反典型的教育警示作用,加强宣传舆论引导,营造抓作风树新风的良好舆论氛围。
2.健全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穿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持续推进各单位(部门)作风转变,认真落实机关联系基层、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采取“五带五结合”等多种方式听取党员干部和职工意见,特别是虚心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劳动模范等先进典型、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使党员干部在联系服务群众中增进感情、提高能力、改进作风。坚持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等制度,切实规范各单位各部门、各级党员干部履职行为。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问题,一律零容忍查处,一律通报曝光。精心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
(七)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
1.深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鲜明导向,着力建设“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有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制定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结和推广支部工作法,规范基层党支部、党小组设置和活动,做到组织全覆盖和工作全覆盖。加强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党支部书记岗位锻炼,选拔优秀基层党支部书记到县局(分公司)领导岗位任职。基层单位专职党支部书记享受同级管理人员待遇。
2.从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按时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排查,摸清失联党员、“口袋”党员情况,稳妥有序地处置不合格党员,畅通出口,纯洁队伍。建立党组织、党员信息库,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广泛开展党员示范岗、先锋岗、责任区、公开承诺等活动。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检查,严格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严格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每5年参加干部教育培训需累计达到3个月时间或者550学时以上;提拔任用领导职务,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
3.深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按时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深入开展争创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的“四强”党组织,争做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的“四优”共产党员创建和评比表彰活动。制定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标准,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大力宣传基层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宣传优秀基层干部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