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公布了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改革试点意见和指导方案。根据这一意见,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将试点学分制,并逐步探索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区域、学校、专业之间的学分互认机制,及其他类型学校和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的学分认定和转换。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中职学校三年制专业总学分原则上不得少于170分,其中社会实践活动学分不得少于5分。学分分为课程和非课程两类,课程学分指学生通过公共基础、专业技能等课程学习获得的学分;非课程学分指课程以外由学生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市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参加市级及以上竞赛受到表彰奖励、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折合后的学分。凡在两年内取得150分左右的、品学兼优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可申请进行生产实习,提前半年至一年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