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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回应中文系博士生导师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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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王诺批评厦大部分研究生政策的公开信,厦大官方微博发表了该校研究生院的回应,解释了研究生培养方案、研究生导师配套经费制度的问题,并称王诺所说的“终止其招收博士生资格”“终止其开设博士课程”的情况系沟通不到位产生的误解。

2月23日晚,王诺在新浪微博发表公开信批评厦大部分研究生培养政策。公开信披露,“厦大所有博导必须提交一大笔研究经费供博士生使用,不交钱就不许招生”,并且“强制要求所有博士生课程选课人数必须在五人以上,人数不够就取消开课”。(详见本报2月26日报道《厦大一博导发公开信质疑“不交钱不能招博士生”》)

记者注意到,厦大研究生院此前的确发布过类似“未交钱就不能招生”的表述。12月该院《关于博士研究生导师配套经费缴纳工作的补充说明》显示,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工作每年举行一次,凡计划下一年度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都必须申请招生资格确认。该《说明》强调,如申请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的,导师必须确认并承诺能够按期足额缴纳导师配套经费,方具备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厦大研究生院回应,这些做法是研究生导师配套经费制度的改革。回应称,为了更加强调研究生培养的科研导向,该校将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与导师承担的研究项目挂钩,让科研项目比较多的导师招收更多研究生参与他的科学研究。学校相应从导师科研经费中收取一定的培养配套经费,全部用于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活待遇。

回应解释,为了区别不同情况,学校还对每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每年免除招收两个博士生、每个二级学科博士点两年免除招收1个博士生的培养配套费;对于一些基础学科,学校还进一步给予减免支持。

根据该回应的说法,另一项改革是研究生培养方案,自起,该校参照国内外知名高校的做法,在一级学科范围内打通硕博士培养,同时在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在研究生选修课中引入竞争机制,对于选课人数不满足要求的课程给予取消或合并开课。

“这一改革目的是为了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减少过多的课堂时间,避免因人设课或以课程设置代替科研训练,保证研究生有更多时间投入科学研究。同时我们也鼓励老师利用其他时间为研究生进行一些专题讲授。”回应解释,对一些构成学生知识体系必不可少的重要课程,如选课人数未达到要求,按学校规定程序报备核准后仍可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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