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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不安全的学校不是好学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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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是人群高度集中的地方,其方方面面的运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学校食堂的经营管理是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健康与发展的重要一环,食堂运行是否合法、守法,食堂工作人员是否尽职尽责,能否严格按规章办事,直接关系到在校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贵州这所中学的几十名学生先后中毒确与食堂就餐有关,那么食堂相关责任人应当依法受处罚,校方主要负责人也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从依法治校的角度来看,一方面,为保证学校食堂的运营合法合规,有关部门必须依据国家制定的关于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的具体法规条文,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督促与管理,坚持依法管理,违法必究;另一方面,学校的管理者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坚持依法治校。努力克服唯教学质量是图的片面管理思维,真正做到一切从学生出发,从呵护和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与发展着眼,全面考虑学校管理举措。如果没有这样的意识,学校管理措施越是严苛,爆发各种问题的可能性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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