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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户口迁移最新改革政策流程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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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庆市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文件规定,8月1日以后,本市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人员中,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员(以下简称“转户人员”),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用人单位的,可从转户之月起,在户籍所在地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成户转为城镇居民并退出宅基地的转户人员,还可从领取宅基地退出补偿费之月起,自愿选择参加退地农转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具体办法参照渝府发〔2008〕26号文件及其相关规定执行。因此,根据来信中所说的具体情况,你们一家符合以上文件精神,可以退出宅基地参加农转城养老保险。

  一、办理参保程序:参保人员必须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确认书》、退出宅基地领取补偿费相关手续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同时填写《重庆市转户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和《重庆市转户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委托协议》,向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障服务所申报。

  二、缴费和享受待遇。参保人员分为三大类,一是老年段(男已满60周岁及以上,女已满55周岁及以上),二是4050人员(男满50周岁及以上不满60周岁,女满40周岁及以上不满55周岁),三是中青人员(年满16周岁以上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根据来信中所说的年龄,你们属4050人员,缴费均为41000元;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次月开始享受养老待遇,现在标准为500元/月。

  三、退宅基地补偿标准及办法。是县国土部门具体负责。请咨询县国土局或户籍所在地乡镇国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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