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非转农入户手续
1、凡自理口粮的非农业人口,可凭《非转农申请表》申请非转农。
2、原籍本市农业户口的毕业生,毕业后无工作分配,可凭市人才交流中心的《放弃毕业分配证明》到市局户政科加盖意见,然后迁回原迁出地。
3、年龄达到退休的,其无工作单位或原工作单位解散的,而原籍村委会同意接收其的,可以申请非转农。
4、凡在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工作的,不论是职工还是临工一律不批非转农。
5、其他人员原则上不能办理非转农,特别是育龄妇女,一律不办。
6、以上申请人先填妥《非转农申请表》,迁入地村委会两个支委签名同意,由户政股长审批后,呈分局主管领导审批。
非农转农业户口申请书范文材料
(1)入户申请书(18周岁以下由监护人代写);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5)其他相关证明。
非农转农业户口申请书范文
*派出所:
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现户籍所在地),(农业/非农业户口)。(因何原因),本人现与父(母)亲一起在南宁市 路 号(某小区) 栋 单位 号内居住。根据我市现行的户籍管理有关政策,本人的条件已符合子女投靠父母入户的条件。为方便我在南宁的居住和生活,本人申请,将本人(姓名)的户口从现户籍所在地迁入本市。
父(母)亲的基本情况如下:父(母)亲(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现户籍情况),(农业/非农业户口),(如是非农业户口,须说明目前是处于待业状态还是在职状态)(职业情况)。
特此报告。
申请人:(手写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