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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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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模式: 审核件
审批事项: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事项编码: 100107N035
审批类型: 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凡居住在非边境管理区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对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单独签 发证件,可与持证人偕行,但不得超过二人。常住户口在本辖区的,向婺城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在本辖区且符合条件的,凭单位证明,可以向婺城 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1、前往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单位证明(常住户口不在本辖区)
4、居民户口簿(有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偕行)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流程:
1、申请人填写前往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申请表;
2、办证中心预审查同意快递邮件或窗口现场办理;
3、申请人邮递证明材料(证件类原件还需复印件)到办证中心;
4、办证中心送交所在地派出所审核;
5、办结邮递回原证件和前往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等;
窗口现场申请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窗口审查证明材料;
3、手续齐全有效的,当场办理前往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户政
受理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2888号火车西站以北500米西侧。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内
联系方式: 0579-82290577
监督投诉: 0579-8229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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