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户口办理指南
安阳市户口入户办理
是我国户口迁移和户籍合法化政策下的一种,本词条下特指在安阳市户口入户由入户地派出所办理的户口落户方面服务手册。
户口市内移居
持迁出地户口本和迁入地房产证或户口本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16岁以上公民需持居民身份证和身份证照片。
退伍军人安置入户
退伍军人回原籍凭安置部门的“入户通知书”、身份证照片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
异地安置的退伍军人凭《复员退伍军人户口介绍信》(加盖市公安局同意入户专用章)、身份证照片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
出国人员回国入户
应持护照、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入户地户口本或房产证、居民身份证照片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大中专毕业生入户
凡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以上文凭的毕业生,在本市有接收单位的,准予迁入。
所需材料:《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身份证、身份证照片。
毕业生回原籍需持《户口迁移证》、原迁出地派出所迁出证明、身份证、身份证照片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
转业军官安置入户
需持《转业军官入户登记表》和《户口介绍信》(加盖市公安局同意入户专用章)、入户地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
刑满、解教、假释、保外就医人员入户:
回原籍需持释放、解教、假释、保外就医证明,由辖区民警签字后,直接在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异地入户需持以上证明及原注销地派出所注销证明(注销时间及原住址),到县、区公安机关登记盖章后,入户地派出所给予入户。
新生儿入户
需持父母结婚证、父母户口本、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或入户通知单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
无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持接生人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父母结婚证、父母户口本。非婚生子女:需持亲子鉴定书、父母结婚证、父母户口本。(父母户口不在一个派出所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对方派出所婴儿未入户证明)。
出国人员在国外生育的子女,凭国外所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其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