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户口迁移证办理
办理条件
居民户口迁移:
1、在职人员调动迁移;
2、录用公务员迁移;
3、国(省)属单位内部调动人员迁移;
4、自有产权房屋居住迁移;
5、单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迁移;
6、租赁政府产权房屋居住迁移;
7、随军家属迁移。
学生户口迁移:
1、户口在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录用、招聘迁移;
2、学生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迁移。
投靠迁移:
1、夫妻投靠迁移;
2、父母投靠子女迁移;
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4、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5、成年已婚子女投靠父母迁移。
办理材料
居民户口迁移:
1、迁入地的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2、《户口迁出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