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在本省范围内办理户口迁移事项,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按照省公安厅要求,我市决定自2月17日起,全面开展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工作。
据了解,在我省行政区划范围内实行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的办理条件是:(一)我省户口居民可以直接在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本省范围内户口迁移业务,包括家庭户口和集体户口之间的迁移。普通高等(中等专业)学校学生集体户的学生,需提供毕业证、学校出具的退学开除等材料办理户口迁移。(二)因城市改造、拆迁等原因,迁入地址已实际不存在的户口迁移业务不适用“一站式办理”。(三)《居民户口簿》遗失的,应在迁出地派出所补办并领取《居民户口簿》后,再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移户口。(四)迁移人身份证号码存在重错、迁移人实际相貌与人口信息相片明显不相符、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与系统中的人口主项信息存在不一致、迁移人的人口信息存在重漏等情形,应由迁出地公安机关核准更正后再办理迁移。
户口本变更居民身份证号码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更正公民身份证号码:
1、系错号、重号、一人多号的;
2、更正出生日期的;
3、更正性别的。
申请材料:本人申请书和符合以上三种情形的有关材料。
办理程序:持以上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经派出所审核,填写《变更、更正( )申请表》签署意见;报市级公安机关批准后予以更正。
收费标准:户口簿7元/本
办理期限:手续齐全,20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单位:公安派出所受理,市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
新生婴儿出生户口登记
申请条件:婴儿出生后父母亲出具以下材料均可申请
申请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簿(户籍证明)、结婚证
办理程序:新生儿父(母)亲在婴儿出生后一年内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上真实有效的材料。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期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办理单位: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毕业生落户
申请条件:1、《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2、录用单位公函(本市生源未落实工作单位无《报到证》的毕业生可由学校出具不分配的证明)。
申请材料:安置办落户通知书;复员证;原户口注销底簿;复员跨所落户的,需原户口所在地出具原户口注销证明
办理程序:本市生源毕业生到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由户籍内勤直接受理,审核相关材料后办理上户手续;家庭住址发生变更的,由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再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本市以外生源毕业生已落实工作单位(包括省、市人才交流中心)的到录用单位(包括省、市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派出所由户籍内勤直接受理,审核相关材料后办理上户手续,录用单位有集体户的落户集体户上,单位没有集体户的可暂落户于亲属处。
收费标准:户口簿7元/本
办理期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办理单位:公安户籍派出所
临时居民身份证
申请材料:《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或本人《户口簿》
办理程序: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在城区、开发区、榆次区的办理临时身分证,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三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每证10元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办理单位:市(县、区)公安局户政大厅、户籍在城区、开发区的办理临时身份证,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申请办理。
死亡户口注销
申请条件:公民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办理注销户口
申请材料:凭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或单位、居(村)委证明注销户口
办理程序:直系亲属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上真实有效的材料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期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办理单位:公安派出所受理
收养子女落户
申请条件: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子女父母申请
申请材料:1、收养人申请、户口本、结婚证、收养人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实施前收养的小孩落户《收养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实施后收养的小孩落户《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养父(母)亲或其他监护人在收养子女后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上真实有效的材料。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期限:手续齐备,20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公安派出所受理,市局人口管理支队审批
非婚生子女落户
申请条件:婴儿出生后父母亲出具以下材料均可申请
申请材料:随母申报落户需持落户申请、《出生医学证明》、母亲户口簿办理;随父(或其他监护人)申报落户需《出生医学证明》、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亲子鉴定、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特殊情况申报户口审批表》一式两份。
办理程序:父亲或其他监护人在婴儿出生后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上真实有效的材料。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期限:手续齐备,20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公安派出所受理,市局人口管理支队审批
为了便于大家办理手续,阿朔把市区内的派出所罗列如下以供参考:
北城派出所
地址:北关路
电话:0349?2090159
振华派出所
地址:平朔生活区五区
电话:0349?2055110
北旺庄派出所
地址:安泰街
电话:0349?2164621
建设北路派出所
地址:朔城区开发区梁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