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明确非婚生育新生儿落户办法:可落户。最新修订的《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已经完成,并于近日在江苏省公安厅网站公示,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其中明确了非婚生育新生儿落户办法。落户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出生医学证明;(二)父母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三)非婚生育说明。
01“五证”是指哪五证
1、出生医学证明
2、户口登记(身份证号码)
3、新生儿医保卡
4、儿童预防接种证
5、母子健康手册
02申请对象与条件
1、在市妇幼保健院出生的婚生新生儿;且符合广陵区、邗江区户籍(以后会逐步推广至其他户籍地);
2、新生儿父母自主选择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母子健康手册、儿童预防接种证、户口登记、新生儿医保卡,全部或部分业务,领取相关证件。
03宝爸宝妈如何准备
1、宝宝姓名,一定要事先商量好,非常重要;
2、宝爸宝妈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宝宝随爸或随妈申报户口的一方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申报户口随父亲或随母亲的本人手机微信关注“扬州公安微警务”,点击进入“微服务”--“户政服务”--“出生申报”--“婚生子女户口申报”,实名认证;
4、宝宝的医保缴费,宝爸或宝妈只要有“支付宝”,窗口人员会现场指导的。
04办理地点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住院部一楼“五证联办”办理处
05办理时间
每周一到周五上午7:45一11:45(法定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