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肃高考二本分数线一般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才公布,大家是不是很心急想知道二本分数线是多少?下面是上大学网整理的2017年甘肃高考二本分数线,仅供参考!
2017年甘肃高考二本分数线预测
文科二本分数线:475分
理科二本分数线:442分
往年甘肃高考二本分数线
年份 | 考生所在地 | 考生类别 | 批次 | 最低控制分数线 |
2016 | 甘肃 | 理科 | 本科二批 | 435 |
2016 | 甘肃 | 文科 | 本科二批 | 455 |
2015 | 甘肃 | 理科 | 本科二批 | 417 |
2015 | 甘肃 | 文科 | 本科二批 | 465 |
2014 | 甘肃 | 理科 | 本科二批 | 459 |
2014 | 甘肃 | 文科 | 本科二批 | 499 |
2013 | 甘肃 | 理科 | 本科第二批次 | 430 |
2013 | 甘肃 | 文科 | 本科第二批次 | 451 |
2012 | 甘肃 | 理科 | 本科二批 | 462 |
2012 | 甘肃 | 文科 | 本科二批 | 485 |
2011 | 甘肃 | 理科 | 本科二批 | 448 |
2011 | 甘肃 | 文科 | 本科二批 | 458 |
2010 | 甘肃 | 理科 | 本科二批 | 481 |
2010 | 甘肃 | 文科 | 本科二批 | 467 |
2009 | 甘肃 | 理科 | 第二批普通本科和民族院校本科 | 470 |
2009 | 甘肃 | 文科 | 第二批普通本科和民族院校本科 | 466 |
2008 | 甘肃 | 理科 | 本科二批 | 507 |
2008 | 甘肃 | 文科 | 本科二批 | 501 |
2007 | 甘肃 | 理科 | 本科二批 | 516 |
2007 | 甘肃 | 文科 | 本科二批 | 503 |
往年甘肃高考一本分数线
年份 | 考生所在地 | 考生类别 | 批次 | 最低控制分数线 |
2016 | 甘肃 | 理科 | 本科一批 | 490 |
2016 | 甘肃 | 文科 | 本科一批 | 504 |
2015 | 甘肃 | 理科 | 本科一批 | 475 |
2015 | 甘肃 | 文科 | 本科一批 | 517 |
2014 | 甘肃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16 |
2014 | 甘肃 | 文科 | 本科一批 | 543 |
2013 | 甘肃 | 理科 | 本科第一批次 | 489 |
2013 | 甘肃 | 文科 | 本科第一批次 | 503 |
2012 | 甘肃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17 |
2012 | 甘肃 | 文科 | 本科一批 | 533 |
2011 | 甘肃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01 |
2011 | 甘肃 | 文科 | 本科一批 | 504 |
2010 | 甘肃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31 |
2010 | 甘肃 | 文科 | 本科一批 | 511 |
2009 | 甘肃 | 理科 | 第一批重点 | 521 |
2009 | 甘肃 | 文科 | 第一批重点 | 516 |
2008 | 甘肃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58 |
2008 | 甘肃 | 文科 | 本科一批 | 560 |
2007 | 甘肃 | 理科 | 本科一批 | 562 |
2007 | 甘肃 | 文科 | 本科一批 | 564 |
2017年甘肃高考加分政策
为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教育部公布了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其中规定明确了2017年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最高可降低20分录取。
教育部规定,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5分。
省级优秀学生;
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
获得省级招委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烈士子女。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同时以上有关情形的考生,省级招办投档时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
根据各地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有关省(区、市)自行增加的超出规定范围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仅适用于向本省(区、市)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且分值不得超过20分,同时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
满足下列条件的军人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管。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中央部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资格考生信息和录取要求须及时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严格执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
不得超越职权制定招生办法或照顾优惠政策;不得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高校招生计划;不得擅自调整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试点高校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项目范围;不得划转计划委托任何军队院校招生。省级招办不得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不得将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考生档案投放给高校或为高校办理录取手续;不得擅自改变高校招生计划类型;不得为无计划高校或擅自为高校突破招生计划办理录取手续;不得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和专业;除国家特殊需要外不得在招生结束后违规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补录。
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高考报名、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依据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甘肃高考取消9个加分项旅游管理等专业不再面试
近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披露,2018年起,甘肃“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相关政策条款全部生效实施,其中取消9个高考加分项目主要涉及体育特长、奥赛、艺术特长、科技创新大赛、省级优秀学生等,保留了7个加分项目涉及烈士子女、华侨子女、退役士兵、少数民族和农村独生子女等。
同时,自2018年起,甘肃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相关专业不再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试,不接受、不承认任何高校的面试成绩,不再单独划定文化课分数线,执行普通文理科分数线录取。
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7日。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需提前统筹谋划,做好高考报名各项准备工作。
由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提前,2018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报名、考试等工作也将提前至2017年12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另外,2018年起,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校考及体育专业统一考试取消现场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各类考试信息,考务组织全面实现网络化。
取消9个加分项目
取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级招生机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按体育特长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按中办发〔2000〕28号和教基〔2001〕1号文件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经市(州)党委、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由新闻媒体报道,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取消的甘肃省地方性加分项目: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艺术特长A级以上证书的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或者省级竞赛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一、二、三等奖或省赛区联赛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体育运动一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以上项目只适用于应届高中毕业生。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以上9条加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具有相关加分资格,加分项目及分值适用于至2017年普通高考,从2018年起全部取消。1月1日之后获得以上项目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保留7个加分项目
保留的全国性加分项目:
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保留的甘肃地方性加分项目:
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对边疆、民族、特困地区的考生,采取专项计划、定向招生等政策予以照顾。各类考生享受照顾加分不累计,投档录取时只加一项最高分。预科生、定向生、中职生、高水平运动员投档录取时不享受照顾加分。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投档录取时文化课不享受照顾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