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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高考招生简章录取分数线和排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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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俄语专业、日语专业考生语种不限,其他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朝鲜语专业只招收非朝鲜族考生。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1.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按工商管理类招生。前三个学期统一学习大类的基础课程,第四学期学校原则上根据学生个人意愿、专业计划在大类内确定具体专业。

2.英语(英德双语、英法双语、英日双语、英西班牙双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英语科目总分的70%;翻译(英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英语科目总分的70%,语文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英语、语文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翻译(英语)专业口试成绩要求在良好以上(个别省市不加试外语口试除外)。我校对江苏考生的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4.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优先,如专业也一致,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专业录取时,按照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志愿先后顺序进行录取,首先根据考生分数由高到低先满足其前三个志愿中填写的专业,待所有符合前三个专业考生均被录取后,再满足未录取考生后几个专业志愿;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普通高考成绩(原始分)达到所在省(市、区)一本分数线20分以内(含20分),一次性奖励3000元/人,超过21—50分(含50分),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51分以上者,一次性奖励8000元/人;

普通高考外语单科成绩140分(含140分)(满分150分)以上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

贫困孤儿每年减免所学专业一半的学费;

吉林省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考生,第一年学费补助5000元/人,后三年每年学费补助2000元/人。

以上奖励及资助政策不兼得,以最高级别为奖励及资助标准。一年内转学、退学者应退回所获得奖励或资助资金。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hqwy.com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讯地址3658号

联系电话:0431-845335858453358884533589

联系人: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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