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毕业(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由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北路397号
邮政编码:550014
咨询电话:0851—6771489,0851—6770323(传真)
电子邮箱:qsxyzjb@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gznuqsxy.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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