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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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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北京建筑大学,英文全称:Beijing University of Civil Engineering and Architecture。

二、办学地点

学校目前西城和大兴两个校区。

西城校区: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就读年级为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各专业及其它学院高年级学生;

大兴校区:北京市大兴区永源路15号;就读年级为除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外其它学院各专业低年级学生。

三、办学层次

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四、办学性质

公办

五、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

北京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外语考试语种要求

不限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5〕2号)规定为依据,我校无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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