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浙江海洋大学新生转专业的信息,方便大家以后在申请转专业时,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一、浙江海洋大学新生怎么转专业难不难
浙江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更好地贯彻因材施教原则,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优化学生成长成才的学习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浙江省普通本专科院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2〕165号)文件精神,对接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转专业原则
1.尊重学生选择,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努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2.学校根据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积极为学生自主理性选择、实现良好专业发展创造条件。
3.在教学资源和教育质量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尊重学生意愿,努力满足学生合理的专业选择要求。
4.转专业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由教务处负责,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转专业各项工作,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第二条 转专业条件
学校一、二年级全日制学生,均可在一、二、三、四学期末在学校允许转专业的范围内提出转专业申请,在校期间原则上均可享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
学生经过一、二学期学习,可在全校范围内同级申请转专业。学生经过三、四学期学习,可在同一学科门类的相近专业类同级申请转专业,在不同学科门类降级申请转专业。
第三条 休学创业后复学或退役复学的学生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第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 正在试读、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 应予退学的;
3. 从外校转入的;
4. 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单列计划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或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5. 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
6. 本科三年级(含)以上的;
7. 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且处分未解除的;
8. 专升本的;
9. 入学时高考选考科目不符合拟转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第一学年)。
第五条 区别各省、市、区招生制度改革的进度,分别作如下规定:
1. 对高考成绩高出浙江省一段线20分及以上的浙江省籍学生,入学一学期后可提出转专业申请并确保其转入所选专业。其他情况(含“三位一体”、普通类提前批)的浙江省籍学生适用转专业分段放开办法,可以从高分段专业申请转入低分段专业,但不允许从低分段专业转入高分段专业。若拟转入专业本身存在跨段录取的情况,则按低段执行。
2. 上海市、山东省、海南省等取消录取批次的省市生源学生参照上款执行。
3. 其它省、市、区生源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在同批次(提前批次和第二批次间可互转)间进行,若确有提前批次或第二批次申请转为第一批次者,高考成绩要求达到当年所在省份第一批次分数线。
第六条 转专业程序
1. 每学期第15-16周,各学院根据现有教学资源情况,提出各专业最多可接纳转专业学生数、准入条件、成绩要求、考核方式等送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汇总后向全校公布。
2. 每学期第17周,学生填写《浙江海洋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不少于300字的详细陈述理由和相关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3. 每学期第18周学院审核学生转专业资格并签署意见,符合转专业资格的,学院原则上应予以同意,汇总后送交教务处。
4. 下学期开学第1周,教务处将材料分送接收学院;接收学院组织学生参加转专业考核,并根据公布的准入条件和录取原则等,确定转专业学生初选名单,报教务处。当转入专业可接受的学生数小于学生报名申请转入的人数时,原则上按转专业考核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5. 下学期开学第2周,教务处复核,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审批同意,教务处对拟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并进行学籍变动;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6. 学生在未被拟转入专业录取并办理完转专业手续之前,应继续在原专业学习。
第七条 转专业后期管理
1.学生转专业后,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管理,转出转入学院做好交接工作。学院在学生转入后,应指派专门人员对其进行学业学习指导,并帮助其选课。
2.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所在年级的培养计划修读全部课程和环节,并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转入专业学习任务,达到转入专业最低毕业学分要求后,方可毕业。
3.原专业已修读过而所转入专业未开设的课程,其成绩和学分可转为通识教育选修课的成绩和学分。
4.原专业已修读过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程,若学分数或教学要求不低于所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数或教学要求,则其成绩可直接折算成现专业相同或相近课程的成绩;若学分数低于培养计划的,学分(学时)之差在1个学分(16学时)以内且成绩绩点达2.5及以上(成绩≥75分)的课程,则可填写《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免修课程申请表》于学期末提出免修申请,经课程所属教学单位教研室审核,学院分管领导批准,教务处同意,准予免修;若学分(学时)之差超过1个学分(16学时)的课程,则需重新修读。
5.原专业未修读过的课程均应补修,课程补修必须在每学期期中报名,开学第1周办理补修手续。为使学生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完成课程补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允许学生根据本人各学期的课程进度,在全校相同层次范围内选择课程补修。
6.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转入学期起按所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八条 本办法从2017级起执行,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具体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浙江海洋大学特色重点专业有哪些
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 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浙江省优势专业(4个) 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海洋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
浙江省重点(建设)专业(9个)
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海洋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生物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行政管理
省新兴特色(国际化)专业(6个) 海洋科学、海洋资源与环境、药学、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油气储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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