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测试和录取办法
第二十一条综合素质测试:
1.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3月25日13:00至17:00
地点:(1)思想政治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生物科学:浙江师范大学校本部(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2)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浙江师范大学杭州校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耕文路1108号)。
2.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3月26日
地点:(1)思想政治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生物科学:浙江师范大学校本部(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2)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浙江师范大学杭州校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耕文路1108号)。
3.测试内容
测试分专业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和综合素质。具体各专业测试内容如下:
专业名称
测试内容
思想政治教育
①仪表仪态②口头表达
③书写展示④专业素养与潜质
⑤特长展示
小学教育
①仪表仪态②口头表达
③书写展示④思维品质
⑤特长展示
学前教育
①仪态仪表②口头表达
③专业素养与潜质④特长展示
特殊教育
①仪态仪表②口头表达
③专业素养与潜质④特长展示
汉语言文学
①仪表仪态②口头表达
③书写展示④专业素养与潜质
⑤专业特长展示
英语
①仪表仪态②口头表达
③书写展示④思维品质
⑤特长展示
生物科学
①仪表仪态②口头表达
③书写展示④专业素养与潜质
⑤特长展示
4.成绩评定:成绩满分为100分。
5.成绩查询与入围名单公示: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面试成绩。我校将在面试成绩60分(含)以上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5的比例分专业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录取结果查询,通知书发放时间及开学入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