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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新生开学时间入学须知,新生入学指南报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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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同学:

祝贺你经过多年的努力成为云南财经大学的一名学子!为了让你准时、快捷和顺利地办妥入学手续,特提示以下入学须知:

一、报到时间和报到地点

报到时间:8月27日??8月28日

报到地点分别为:

1、昆明市龙泉路237号云南财经大学南院学生服务中心,涉及财政与经济学院、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外语外贸学院、法学院、传媒学院、物流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现代设计艺术学院、国际工商学院、东盟学院、酒店管理学院本科新生。

2、昆明市龙泉路355号云南财经大学北院卓远楼(教学楼)大厅,涉及信息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旅游与服务贸易学院、商学院本科新生。

3、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街道办事处高登街2502号云南财经大学呈贡校区,涉及中华职业学院新生。

二、收费项目和方式

1.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云南省发改委“学生完成正常学业所缴纳的学分学费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的规定,本科专业中,英语、新闻学、广告学、汉语言、越南语、泰语、商务英语七个专业34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5600元/生?学年,中华职业学院和酒店管理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7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4000元/生?学年。实际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改委核准的学费标准执行。

2.住宿费:按云计收费〔2001〕799号文件规定收取,标准为400-1,200元/生?学年。

另外:应预备约600元用于教材费、耳机费、体检及疫苗等费用。教材、耳机由学生到校后自愿向教材、耳机供应商购买;体检及疫苗费由校医院负责收缴。

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报到时必须交清学费及有关费用。

4.学费、住宿费交费方式为银行卡批量代扣。具体交费流程和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新生交费指南。

咨询部门:学校财务处咨询电话:0871-65189077

三、户口迁移

根据公安部门的规定,高校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可凭录取通知书将户口迁往学校,也可以不迁。迁户口者,户口迁移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户口迁移证上的所有内容要准确、清楚,不得涂改,若有涂改,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更改专用章。

2.户口迁移证的新生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否则入学后无法办理落户手续。

3.户口迁移证必须机打,手写无效。

4.迁移地址:

校本部新生迁移地址是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237号云南财经大学;

中华职业学院新生迁移地址是云南财经大学中华职业学院(昆明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东中环路派出所);

5.保卫处办理迁入户口落户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部门:保卫处户籍科

咨询电话:0871-65113742

四、住宿安排情况

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按学院相对集中住宿。我校今年新生宿舍均为6人/间。住宿费中不含行李费,学生可自带行李,也可到校后在学校行李代销点自行购买。因学生宿舍假期调整、维修等原因,请新生尽量不要提前报到。

咨询部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871-65113882

五、纸质档案转移办法

1.云南省内考生:按云南省招考院规定,考生被录取后,凭云南财经大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及身份证到县(市、区)招办进行登记,由县(市、区)招办将考生纸质档案通过机要寄送方式或考生自带至我校,不进行登记或登记错误导致考生档案不能寄(带)往学校者,后果自负。

2.其它省(市、区)考生:凡被我校录取的其它省(市、区)考生,纸质档案转移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考委(考试院)规定进行办理,如不按规定进行纸质档案转移者,后果自负。

3.凡自带纸质档案的新生,请将档案交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由班主任收齐后交各学院学生管理科。

4.档案寄送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237号云南财经大学招生与职业发展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邮编:650221。

咨询部门:招生与职业发展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71-65113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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