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上大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云南财经大学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云南财经大学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第七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三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允许转专业:
(一)符合《云南财经大学本科生中期分流实施细则》条件者;
(二)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者;
(三)入学后发现患某种疾病或有生理缺陷,经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四)学校认为必须转专业者。
第三十五条 学生转专业由本人向所在学院申请并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学生转专业,由指导教师或班主任提出意见,转出转入学院提出意见,教务处审批;
(二)学生转专业的申请,一学期办理一次,应在每学期结束前两个月内办理,并于下一学期开学前办妥;
(三)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未经批准及办理有关手续前,必须参加原所在专业的学习,否则按违反学习纪律处理。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转专业一次。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
(四)学生原所在学院将学生学籍表原件及电子档案于新学期开学前交转入学院,学生原所在学院保留复印件。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本科三年级以上者;
(三)专科升入本科者;
(四)应作退学处理者;
(五)招生时低批次录取转入高批次者;
(六)正在休学、保留学籍者。
第三十七条 学生转学的条件: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由招生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院校转入本校者;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四)应予退学者;
(五)无正当理由者。
第三十八条 转学的办法:
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一)本校学生要求转学时,须由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报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经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能办理转学手续。
(二)外校学生要求转入本校者,由教务处审查,报学校批准后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
(三)学生转学的手续,一般在每学期末办理,以保证学生在新学期到转入学校学习。
第三十九条 经批准转专业、转学的学生,巳学的原专业课程按本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3款的规
二、云南财经大学王牌重点专业
云南财经大学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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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会计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工商管理类 | 本科 |
2 | 市场营销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工商管理类 | 本科 |
3 | 物流管理 | 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 |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 本科 |
4 | 旅游管理 | 省级特色专业 | 旅游管理类 | 本科 |
5 | 工商管理 | 省级特色专业 | 工商管理类 | 本科 |
6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省级特色专业 | 经济与贸易类 | 本科 |
7 | 金融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金融学类 | 本科 |
8 | 经济学 | 省级特色专业 | 经济学类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