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应的材料到所在学院报到,请勿提前或延期到校。在一周内无特殊情况不来报到者,其入学资格自动取消。
二、研究生报到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户口迁移证(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此项,户口迁入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新疆大学派出所)。
3、党、团员必须带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团委的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前为新疆区外的党员,其介绍信抬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委党建处,去向单位:新疆大学党委。入学前为新疆区内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开具,转至新疆大学党委组织部;入学前为团员的,其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新疆大学团委。否则,不能接转组织关系。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应与录取通知书上所写姓名完全一致,所有证件均不得涂改,否则不予报到。
4、已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原件;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已获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证书原件,进修过与报考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5门主干课程有效成绩证明。
三、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须转至新疆大学研究生院思想教育科,应届毕业生档案需包含所有学籍档案,历届在职人员档案需包含学籍、人事、工资档案及组织材料,未将档案转至我校或档案转递材料不全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住宿实行公寓制,费用自理。床上用品由学校统一配备。
五、录取通知书上所填录取专业,是根据研究生本人志愿和国家需要决定的,入学后不得转学其它专业。
六、为保证研究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减轻研究生在医疗方面的经济负担,全体研究生的医疗及社保按照《关于组织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新大校办字[2009]38号)相关规定执行。此外,研究生还须统一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标准为55元/生?年。
七、缴费(学费、住宿费)说明
1、我校新生缴费实行网上划扣,为了方便新生入学并保障安全,学校将通过委托银行代扣方式收取学费、住宿费。学校为每位新生免费办理了一张中国农业银行联名储蓄卡(以下简称联名储蓄卡),并随录取通知书寄给新生(银行卡使用说明及初始密码在银行卡专用信封内)。
2、为了确保代扣成功,不影响报到,请新生务必于8月5日前将个人应缴费用(含学费、住宿费)存入本人联名储蓄卡中,银行将按相关收费标准扣除应缴费用。各专业学费标准可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住宿标准为1000元/生?年(标准四人间),需在校住宿的新生将住宿费存入本人联名储蓄卡中(不需要住宿的不必预存费用,以免被代扣)。
联名储蓄卡划扣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异地存款按5‰收取手续费。
3、报到时已划扣费用的新生在各学院领取收据,办理注册手续后,直接办理其它手续。未划扣费用的新生先到学校指定收费处刷卡缴费,凭交费收据办理注册及其它手续。
4、若所收到通知书中没有联名储蓄卡,是由于电子档案中新生身份证信息有误,银行无法办理,入校后核实信息予以补办。这部分学生须自行准备足额银联卡在入校报到时刷卡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