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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成绩查询录取分数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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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选拨及管理办法》,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伊犁师范学院是一所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理的普通高等师范学校。学院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曾先后更名为阿合买提江专科学校、伊犁师范学校。198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定名伊犁师范学院。
六十多年来,学院弘扬“品正学实”的校训,为边疆基础教育、尤其是为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输送了大批高素质人才,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已成为一所在区内有一定影响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目前,学院有人文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生物科学学院、中国语言学院、外语系、法政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技术学院、教育科学系、艺术学院、体育学院11个院(系)。学院以教师教育类专业为主,同时开设了部分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非教师教育类专业,现有39个本科专业、14个专科专业,涉及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法学、艺术学、管理学和教育学8个学科门类,其中应用物理学(凝聚态物理)专业被列入本科一批次招生;有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覆盖21个二级学科。
学院在少数民族教育研究、哈萨克文化研究、基础数学研究和凝聚态物理研究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优势和特色。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引领诸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办学特色进一步彰显,“新疆哈萨克文化与民族现代化研究中心”获批自治区首批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与南京大学共建的“凝聚态相变与微结构实验室”被评为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新疆碳化硅复合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批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光学、凝聚态物理学与新疆鼎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学与伊犁州统计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文学)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文化艺术研究所、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少数民族影视剧译制中心,合作建成4个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天然产物化学与应用重点实验室”被评为自治区教育厅普通本科高校重点实验室;中国少数民族语言(哈萨克语言)专业列为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应用物理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个专业获批自治区第二轮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建设点。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凝聚态物理2个二级学科入选自治区重点学科,基础数学入选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大学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与应用化学实验教学中心、生物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被定为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物理学、近世代数教学团队被评为自治区级教学团队;学院已建成近世代数、现代哈语、大学物理学、有机化学、外国文学、复变函数、文学概论等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有6位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和6位自治区级青年教学能手。学院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学者专家十余人。
学院坚持走开放式办学道路,先后与哈萨克斯坦、俄罗斯、日本、英国、德国、波兰、韩国等10余个国家的多所学校及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交流与合作项目。
进入新世纪以来,学院以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为契机,大力实施"人才立校、特色兴校、科研强校"战略,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进入了以内涵式发展为主的新阶段,学院各项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各族师生员工正齐心协力,奋发图强,力争用15年左右的时间,将学院建设成为区内先进、部分学科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以教师教育为主导的教学型综合性大学。
二、培养方式、招生专业和计划
(一)培养方式: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二年制本科培养,单独编班。
(二)专业介绍及培养目标
1.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学制二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该专业以“厚基础、强技术、强能力”为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管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经济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具备运用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的能力,具有系统论的思想方法、较强的信息管理意识和面向对象解决问题思维方法的素质,能在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从事信息管理以及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实施和评价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管理学、信息管理与组织、管理信息系统、西方经济学、高级语言程序设讨、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计算机网络、数据库原理与技术、网页制作与建设等。
2.小学教育(文科专业):学制二年,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该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有专长,具备小学教育专业知识,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并能从事教育研究的小学文科教师。
主干课程:小学语文课程与教学、小学教育心理学
主要课程:小学教师语言基本技能、小学生心理与健康咨询、小学语文教材解读与教学案例分析、小学班级工作原理与方法、写作、文学概论、儿童文学等。
(三)招生计划及培养院(系)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计划数培养院系生源类别备注
11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理40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汉语言
民考汉不招收民语言及双语学生
040105小学教育(文科专业)文40教育科学系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选拨及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件者均可报名。
2.专科阶段专业要求: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教育、信息与多媒体技术、工商企业管理、商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小学教育(文科专业):语文教育、英语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初等教育(文科方向)、学前教育、汉语言。
四、考试录取
(一)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学校根据考生平时成绩(占40%)、选拔考试成绩(占60%,其中笔试占40%<英语、专业课各占20%>,面试占20%)综合排名,择优录取,同时划定单科选拔考试成绩分数线。
笔试科目如下:
专业科目一科目二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英语计算机基础
小学教育(文科专业)英语专业综合(教育学、心理学)
具体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5月16日上午北京时间10:00~14:00(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5月16日下午北京时间16:00开始(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于5月15日到伊犁师范学院教务处教务科报到并领取准考证,且需凭以上证件参加考试。
(二)录取程序
1.学院根据选拔成绩(综合平时成绩和选拔考试成绩所得出的总评成绩)排名,并划定单科选拔考试成绩分数线,择优录取;
2.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以张榜公布和校园网公告的方式公示一周;
3.公示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按要求报教育厅审核;
4.教育厅审核公示后,通知各招生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对推荐院校推荐工作的要求
1.各院校须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选拔;
2.认真填写《自治区普通高校优秀专科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生推荐表》和《专升本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以我校设计的表格样式为准),纸质版要盖章,电子版发至58716254@qq.com
3.认真核对,确保学生成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附加学生历年成绩表、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大学英语考试证书以及各类奖励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各院校教务处公章,需提交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4.推荐前各推荐院校应以张榜公布和校园网公告的方式将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
5.我校将对各推荐院校推荐的学生情况进行复核,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报自治区教育厅。
6.接收各院校报送材料的截止日期(包括纸质及电子版材料):5月6日。
六、学费标准
参照伊犁师范学院本科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七、学籍管理
入校经过学籍复查即可取得正式学籍,之后依照《伊犁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八、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具有学籍的专升本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毕业所需学分或成绩,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学院发给毕业证书,证书注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两年制本科,本科学生符合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发放单位为伊犁师范学院。
九、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教务处:何莹0999-8138053
学生处:路玉0999-8137391
网址:http://www.ylsy.edu.cn
地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路448号
邮编:835000
本简章由伊犁师范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推荐院校须提供的材料要求
附件2:伊犁师范学院专升本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及相片册格式
附件3:选拔考试大纲

伊犁师范学院
4月17日


附件1:
推荐院校须提供的材料要求:
(一)自治区普通高校优秀专科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生推荐表(格式见教育厅文件,一式一份)。
(二)专升本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含Excel电子版,A4纸打印,格式于伊犁师范学院招生简章上下载),原专业及拟升专业必须使用教育部规范专业名称。
(三)专升本推荐学生学业成绩专业排名情况一览表(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四)专升本推荐学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五)专升本推荐学生相片及相片册:相片为1寸蓝底,相片册使用A4纸打印(格式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同时另建文件夹集中提供电子版照片(每位学生的电子相片以推荐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六)非计算机专业学生需提供计算机水平CCT一级证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三级水平或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及以上证书,如有参加过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学生,需附上成绩单。以上材料提供A4纸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七)学生各类获奖证书A4纸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凡是在推荐表中提及的获奖情况均需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备注:所有材料的纸质版均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均需于5月6日前送至伊犁师范学院教务处教务科,逾期概不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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