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又有新动作,12月16日,教育部公布《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两项政策。作为高考改革的重要配套举措,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指标加入高考人才选拔机制,势必对现行“一考定终身”的考试招生制度产生重大影响。
两项政策内容丰富且具有开放性。比如,学业水平考试赋予了学生考试的选择权,淡化“分分计较”,成绩以等级呈现;综合素质评价将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并建档提供给高校招生参考使用。这些改革举措如果有效实施,将有利于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促进高中、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真正还学生一个青春朝气而又积极进取的高中生活。
我们深信每一项改革的初衷都是好的,然而,一旦开始实施,各种忧虑和担心就会纷至沓来,忧虑和担心其是否严格、是否科学、是否权威、是否公正。高考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及每个孩子的前途命运,正可谓不能不慎。
曾几何时,高考加分制度、自主招生制度等都是为了“不拘一格降人才”,被寄予厚望,但事实并不完美,人大自主招生黑幕暴露出“自由裁量”对“严格规定”的不断浸淫;二级运动员加分致使证书造假泛滥,有的学校一下冒出近百名体优生,成为闹剧……一系列前车之鉴,足以证明社会各界的忧虑和担心并非杞人忧天,可问题的关键不在政策和制度本身,而是实施过程中缺乏健康的运行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才导致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大打折扣。
高考改革进程中遇到的问题具体而复杂,对改革执行者来说是个不小的考验。比如,学业水平考试在淡化分数的同时,如果没有录取制度的配套改革,怎么来保证高校招生的选择依据更加专业、清晰,又能否做到像统一高考一样缜密、严格,让人放心;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比较抽象,难以把握,评价起来怎么量化比较,如何避免“走过场”和“集中突击”的造假行为,又如何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因地制宜,做出变通,以保证公平,等等。
高考改革,实现公正公平是目的,但怎么保证公正公平,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一定要保证改革举措的严肃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做到这一点,相关部门须下大力气研究出一套公示审核制度,保证评价体系科学,执行上严肃并且要有经得起社会检验的权威性。此外,还要建立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追责机制,挤压暗箱操作空间,让任何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