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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清华等9所高校发布章程 北大重思想清华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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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核准名单

  (按核准时间先后排序)

  985院校:中国人民大学、东南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天津大学、东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武汉大学、重庆大学、吉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四川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南开大学、浙江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211院校: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国矿业大学、西南大学

  章程亮点

  清华大学:

  ●学术委员会由教授代表组成,校长禁入;

  ●教师设教学岗和研究岗,教学岗以教学工作为主,分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个等级;研究岗以学术研究工作为主,分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三个等级。

  北京大学:

  ●首次创设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监察职权,对学校机构及人员实施监察;

  ●学术委员会实行定额席位制,首次吸纳学生委员。

  首设监察委员会,校长禁入学术委员会……自高校章程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就备受瞩目的北大、清华两校8日发布学校章程,标志着我国两所最高学府同时有了自主管理规程。这是自去年9月教育部首批核准中国人民大学等6校章程,实现大学章程从无到有的突破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工作又向前迈出的关键一步。

  “鉴于北大、清华在中国高校中的特殊地位,其章程生效本身就具有标杆作用。因此,尽管它们不是教育部第一、二批核准的大学章程,但其意义不可低估,甚至可以说其章程内容将奠定中国大学制度建设的基准。”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马陆亭如此评点。

  同日经核准发布的还有中国农大、南开、浙大、中南大、中山、电子科大、西安交大7校章程。教育部相关负责人透露,除已核准发布的32所高校章程外,还有15所985高校章程均也完成核准,将于近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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