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上大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白城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白城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
为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尊重和鼓励学生个性和特长发展的需要,满足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专业需求,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白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在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学生。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照“规定时间,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双向选择,宏观控制”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第二章 转专业条件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一)五年一贯制、合作办学、对口招生;
(二)专科三年级的学生;
(三)有考试违纪行为或其他纪律处分的学生;
(四)有转学或转专业经历的;
(五)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
(六)学习时间未满一学期的试读生;
(七)身体条件不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的;
(八)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申请转专业,由“院长办公会”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指定就读年级和专业:
(一)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确认其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二)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有一定的特长且在该专业领域内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的;
(三)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复学后,学校因原专业调整或停办、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四)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五)经学校认可原专业学生学习确有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第五条 无特殊规定的、个人申请转专业的,大一上学期期末考试各科成绩均达到及格以上,并且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经选拔合格方可提出转专业申请(只限一年级学生)。
第三章 转专业程序
第六条 申请转专业程序:
(一)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附其家长或监护人书面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
(二)由学生处、教务处、转入系和转出系成立审核小组对学生转专业申请进行审核;
(三)审核结果由学生处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四)获批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按本规定第四章执行。
第七条 通过学院统一组织考试拟专业的程序:
(一)学院根据当年各系教学条件、师资队伍以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等综合因素,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转入专业和转出专业以及转入和转出学生数量比例并向全院公布,同时将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布;
(二)转专业考试时间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进行;
(三)转专业成绩由教务处认定;
(四)对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间不少于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学院审批;有异议的,学生工作处复核后报学院审批;
(五)公示期满,由学院发文公布符合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并进行学籍异动,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 转专业学生学籍管理
第八条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需按规定时间到转入各系报到、成绩认证,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
第九条 学生转专业后,应执行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原专业已修读的课程及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经转入各系核准后予以承认;不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经转入各系核准后可作为任意选修课程成绩记入档案。
第十条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和年级缴纳学费、教材费等。
第十一条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学号、学生证、校园一卡通等由学院统一办理,同时由学生处在学信网上进行学籍异动处理。
第十二条 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再次提出转专业申请或退转手续。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学院授权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二、白城职业技术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
省级品牌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
省级特色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
省级现代学徒制试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