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15所省属高校章程公布
中国江苏网4月4日讯4月3日下午,在全省高校章程建设推进会上,江苏省首批15所省属高校章程正式公布。
“高校章程上承国家法律法规,下启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是学校的‘根本大法’。”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介绍说,国外许多著名大学之所以长盛不衰,与其完善的大学章程密不可分。“大学章程对高校的意义就相当于宪法对国家的作用,可以说是高校的‘基本法’,制定完善的大学章程是大学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东南大学高教研究专家、博士生导师仲伟俊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制定章程已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环节。教育部明确要求年底前完成全国所有高校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据了解,本轮章程建设主要针对公办高校,江苏需制定和核准章程的公办高校为81所,首批公布章程的分别是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艺术学院、扬州大学、南通大学、盐城师范学院等15所高校。今年底前,我省还有66所高校必须完成章程制定及核准工作。
南师大党委书记宋永忠教授介绍,该校章程在框架设计上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关键,以“规范内部治理”,重点厘清了决策机构和行政机构、行政机构和学术机构两大关系,整体彰显了促进学术自由的价值定位,体现了“坚持依法治校、科学治校、民主治校”的大学精神,回应了大学治理中“去行政化”的现实期待。
“要明确章程的法定地位,不能撇开章程拍脑袋,章程不是橡皮图章。”副省长曹卫星在推进会上表示,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大学必须搞好行政管理,但在学术事务上要“去行政化”,不能大包大揽,而要使学术组织在学科专业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更好地体现教授治学,遵循学术发展规律。(蒋廷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