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上大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潇湘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潇湘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潇湘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第四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一条 学生转专业
转专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公开和集体决议的原则;
(二)体现社会对人才需要、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
(三)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的原则;
(四)确保整体人才培养质量、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相匹配的原则;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因特殊才能或专长更加适合学习其他专业的;
(二)学生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且该学生入学时的高考录取分数与转入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相当;
(三)经学校确认,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四)因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变化及学校专业调整的需要,经学生本人同意而调整专业者;
(五)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六)复学、降级或因其他原因被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学生,若原专业没有连续招生,可转入相近的专业学习。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未报到入学、未注册取得学籍者;
(二)二年级第一学期后(含第一学期)者;
(三)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四)低批次录取专业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者;
(五)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专业三者之间跨类别的;
(六)申请第二次转专业或申请退回原专业的;
(七)通过中职对口升学的学生和五年一贯制大专学生;
(八)休学期间的或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以及应予退学者。
第十二条 学生转学
学生一般在本校完成学业。如因患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无法在本校学习的,或者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学生转学应当在同层次、同批次院校间进行,学生转入学校就读专业应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五年一贯制);
(六)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
(七)跨学科门类的;
(八)应予退学的;
(九)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三条 学生转学、转专业后,应按照转入学校转入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
第十四条 转学、转专业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后方可生效。凡申请转学、转专业的学生,未经批准或未办完有关手续前,擅自到拟转入学校、专业参加的一切教学活动,一律视为无效。
二、潇湘职业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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