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上大学网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娄底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八条 学生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转专业。正式录取报到入学的学生,最多可以转一次专业,转专业时间为第二、三学期的开学两周内。
第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按学校规定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
(三)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
(四)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
(五)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
第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
(二)以特殊招生形式(如单独招生、五年制一贯制、三二分段制、艺术类、体育类、直招士官生等)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三)降分录取;
(四)原专业所学课程有不及格;
(五)因违纪违规受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撤销;
(六)第二次转专业。
第十一条 学生转专业,应由学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异动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经转出二级学院和转入二级学院同意,学生工作处和招生就业处对学生去向和转专业条件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教务处全面审核合格后,报学校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批准,方可进入新专业就读。
第十二条 学生原则上应在本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 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五)未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单独招生、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
(六)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同一城市的;
(七)降分录取的;
(八)跨专业大类的;
(九)应予退学的;
(十)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十三条 学生转学的时间为每年的四月份或十月份。
转出程序:学生向教务处提交《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异动申请表》、《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转学备案登记表》(一式四份),提供与转学理由和要求相吻合的证明材料,经转出二级学院初审同意,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复审同意,报学校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批准,可以联系拟转入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转入程序:学生向教务处提供经转出学校审核同意的《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生转学备案登记表》一式四份,提供与转学理由和要求相吻合的证明材料,经教务处与拟转入二级学院初审,报学院院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符合转入条件的,对转学情况公示一周无异议,可以办理转学手续;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第十四条 学生因患病要求转学的,须提供学校指定医院的检查和诊断证明,以及相关治疗证明、学校日常管理(如因病请假、申请休学)等证明材料;因特殊困难、特殊需要要求转学的,须提供父母单位证明、家庭所在社区(街道、居委会)证明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
第十五条 学生转专业或转学后,应按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课程,其原来所修读课程的成绩是否有效或部分有效,由转入二级学院会同教务处审核决定,并把学生补修转入专业课程的计划报教务处备案。
二、娄底职业技术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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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护理 | 省级特色专业 | 护理类 | 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