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有拟转入专业的专长或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和兴趣的;
2、学生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隐瞒既往病史者除外),经校医院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的;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在原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注:满足条件2或条件3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在校期间因违纪(或违法)受到处分者;
2、定向培养的学生、体育特招生、国防生;
3、正在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者;
4、已有转专业记录或转学经历者(入校后被选拔到各类试点班不列入已有转专业记录的范畴);
5、以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的学生不能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学生不能转入非航海类专业;
6、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原则上不能转专业。
学生注意事项
1、我校转专业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和书面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学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同时提交书面报名材料,未按时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2、学生需如实提供本人材料,学生所在学院要对学生的申请材料及申请理由进行审查。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取消学生转专业资格。
3、由于不同专业在培养计划、教学内容、教学要求等方面存在差异,学生转专业可能会影响正常的学习进度(如无法在学制年限内正常毕业等),学生应在前期通过咨询等方式充分了解各专业基本情况、拟转入的专业与现专业课程设置的差异以及转专业后可能面临的课程补修时间冲突无法选课,导致延期毕业等问题,再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提出转专业的申请。
4、正在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请注意拟转入专业与辅修专业是否同属一个一级学科(即专业代码前四位是否相同,可查看附件3),如果存在上述现象,学生一旦转专业成功,则必须放弃辅修学习。
5、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时可同时填报两个志愿,学院接收学生时,第一志愿优于第二志愿。
6、已提交转专业申请的学生,如果因个人原因需要撤消原申请,可在学校“拟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公布1周内(5月27日前)向学校教务处提出撤消请求,逾期不再受理。
7、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转专业申请一旦经学校正式批准,所有学籍及相关部门信息予以变更,学校不再受理学生要求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8、在申请转专业期间,学生应安心在现专业学习并参加期末考试,正式转专业以前,出现违纪(或违法)情况者,学校将取消其转专业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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