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报考志愿失误或高考失利等因素,或许被一个自己并不是很喜欢的专业所录取,所以想要在大学期间转专业学习。但是,由于不了解大学生活,所以面对想转专业的想法有些不知所措,本文上大学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长江职业学院转专业的要求和申请方法等相关注意事项。
一、长江职业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
为强化学籍管理,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维护学生的学习权益和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学生转专业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
2.按照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与学校专业教学资源条件、社会需求相结合的原则。各院部要做好要求转专业学生的思想工作,加强引导教育,加强调控,避免学生盲目、跟风地转专业。
3. 转专业的审批应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非学籍管理部门和及其它岗位不能代办转专业的报批手续。
二、转专业条件
凡我校电子注册在籍的高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办理转专业:
1.有专长,转专业更有利于个人发展和就业;
2.因身体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因特殊困难或其他正当理由要求转专业;
4.因学校专业调整或停办,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5.二年级以上(含)(不包括三年级最后一学期)的学生征得家长(或监护人)同意自愿降至一年级重修的,可按一年级学生等同条件选择转入同类其他专业。
三、转专业的限制条件
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办理转专业
1.跨录取批次转专业;
2.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的;
4.依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
5.在校期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的学生;
6.错过学校规定转专业期限的;
7.其它无正当理由的。
四、转专业程序
1.学生申请。拟转专业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院部提交转专业申请(附其家长或监护人书面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填写《长江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院部审查。拟转专业学生所在院部和拟转入专业院部分别组织对其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将转专业申请等手续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查。教务处对拟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名单教务处以文件的方式通知相关院部。在文件下发之日起一周内必需办理相关转专业手续,并到新专业所在院部报到学习,逾期不报到者,取消专业调整资格。
4.办理学籍异动手续。获得批准的学生,教务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籍异动相关手续,并将数据报相关主管部门,凡已办理完转专业手续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五、转专业时间
1.第一次:截止军训结束后一周内
2.第二次:截止第二学期第一周内
六、相关要求
1.学业要求。凡已进行专业调整的学生,毕业要求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如学生在原专业所有课程合格,在转入新专业以后,相同课程可以免修。但未修读的课程由转入院部安排相应的学习计划,学生自行补修。
2.学费标准。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的标准交纳学费。
3.纪律要求。在办理相关转专业手续前,严禁转专业学生提前到转入专业“借读”。
4.《长江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长江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汇总表》在转专业办理时间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教务处。
七、其他
1.本规定适用于长江职业学院在校全日制高职学生。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有专业调整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3.本办法解释权归长江职业学院教务处。
二、长江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注意事项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以办理转专业
1.跨录取批次转专业;
2.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的;
4.依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达到退学条件的学生;
5.在校期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的学生;
6.错过学校规定转专业期限的;
7.其它无正当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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