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训依据与目的:
2011级学生军事技能训练以《兵役法》、《国防法》及《国防教育法》为依据,按照国家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以及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开展学生军训的各项工作。通过军事技能训练与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理论与军事技能,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二、军训时间与内容:
(一)时间:
2011级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时间为2011年8月25日至9月10日,共计16天。军训结束后,军事理论课教学按学校教学计划安排进行。
(二)内容:
集中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的内容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实施。
三、军训的组织机构与编制:
(一)组建军训团:
军训团团长、政委由学校有关领导担任,参谋长、副参谋长由学校武装部部长、承训部队首长担任。
(二)设立军训办公室:
军训办公室由学校武装部、基础学部和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军事教研室全体人员组成。
(三)组建军训营连:
2011级学生军训团下设3个军训营和13个军训连。各营营长、连长由承训部队军官担任;教导员由基础学部有关领导担任,指导员由基础学部、院(系)辅导员担任。
四、军训保障工作:
(一)教务处、体育部负责军训期间的教室与训练场地使用的保障工作。
(二)保卫处负责军训期间训练场地周围秩序的维护和野外行军拉练途中的安全保障及治安管理工作。
(三)校医院负责军训期间的医疗卫生保健工作,医护人员驻训选派工作。
(四)后勤集团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安排承训部队教官、全体参训干部、教师的住宿,保障全体参训人员的开水供应工作。
(五)后勤集团饮食中心负责做好承训部队教官以及参训干部、教师和学生的饮食保障工作。
(六)后勤集团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安排好军训期间的车辆保障工作。
五、要求:
(一)全体参训干部、教师及所有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勤奋工作、遵守纪律、坚守岗位、严于律已、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做好军训期间的各项工作;要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要与学生同吃同住同训练;要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学生军训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要妥善处理好与教官、服务部门的关系,创造和谐、良好的军训氛围,确保军训圆满完成。
(二)在军训期间严格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及卫生防疫工作,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三)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军事技能训练的学生,必须持有学校医院的诊断书及基础学部领导签发的证明材料,并送交武装部批准缓训或免训。对无故不参训者,按照学校学籍管理办法处理。
(四)全体参训学生要尊敬解放军教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爱护武器装备,遵守纪律,爱护公物,军训中“严格要求,严格训练”。
(五)军事技能训练期间开展评选“优秀学兵”、“优秀参训教师”、“优秀教官”等活动,还要开展阅兵分列式方队、军体拳、歌咏、内务卫生等各项评比活动,以此检验军事技能训练工作的质量与效果。
附件:军训团组织机构
军训团组织机构
(一)军训团领导成员
团长:周玉(副校长)
政委:张洪涛(副书记、副校长)
参谋长:刘雁斌(武装部部长)
副参谋长:李永德(承训部队首长)
(二)军训办公室成员
主任:刘雁斌(兼)
副主任:赵希文、邵兵、朱宁、何晶
学生工作组:杨海、李飞、任源
训练教学组:罗善华、部队2人
宣传教育组:王明明、刘鹏
后勤保障组:齐永成、李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