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报考志愿失误或高考失利等因素,或许被一个自己并不是很喜欢的专业所录取,所以想要在大学期间转专业学习。但是,由于不了解大学生活,所以面对想转专业的想法有些不知所措,本文上大学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黄河交通学院转专业的要求和申请方法等相关注意事项。
一、黄河交通学院转专业政策规定
为规范学生转专业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 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本原则:1.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为学生提供更多成才机会。 2.自愿申请,条件审查,规定时间,宏观控制。 3.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条 学生在校修业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第三条 学生转专业后,须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 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转专业前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如果 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则转专业后学分仍然有效, 否则所取得学分无效。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所缺修的该专业人才培 养方案规定的学分,由学生本人在规定修业年限内申请补修,否 则不能毕业。
第四条 各学院(系、部)应加强对学生的职业规划和专业 学习指导,增强学生对本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和稳定性,避免盲目 从众心理,理性申请转专业。
第五条 拟转专业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优良,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警告 及以上处分。
2.申请转专业时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在及格及以上。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适当予以照顾:
1.入学后发现存在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开 具的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继续学习者。
2.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学习,或者不适应原专业 学习要求,但尚可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
3.确实有专业特长者。
4.退役后复学或休学创业的学生需要转专业的,优先考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2.跨录取批次的;
3.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4.对口招生升入专科或本科的;
5.录取为国防生和定向、委托培养的;
6.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学生;
7.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的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的;
8.其他不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
第八条 学校可以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情况,经学生同意,在必要时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九条 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在一年级第一学期末第二学期初进行,其他时间原则上不予办理。办理程序如下:
1.拟转专业的学生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两周填写《黄河 交通学院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并递交到转出学院(系、部);
2.转出学院(系、部)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条件审查,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由院长(主任)审批;
3.转入学院(系、部)院长(主任)审批;
4.将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交教务处;
5.教务处统一汇总后,报请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6.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转专业的,由教务处通知转出学 院(系、部)、转入学院(系、部)和学生,由转入学院(系、部)安排学生到相应专业班级学习。转专业手续应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完毕;
7.教务处将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送学生处,由学生处负责将转专业学生信息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审批,并在校内学籍系统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籍异动;
8.教务处负责对转专业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进行变更处理。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黄河交通学院转专业申请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专业:
1.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2.跨录取批次的;
3.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4.对口招生升入专科或本科的;
5.录取为国防生和定向、委托培养的;
6.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学生;
7.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的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的;
8.其他不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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