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报考志愿失误或高考失利等因素,或许被一个自己并不是很喜欢的专业所录取,所以想要在大学期间转专业学习。但是,由于不了解大学生活,所以面对想转专业的想法有些不知所措,本文上大学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开封大学转专业的要求和申请方法等相关注意事项。
一、开封大学转专业政策规定
第一条 为尊重学生理性选择,满足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开封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第三条 转专业应遵循的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
(二)学生自愿申请;
(三)尊重学生专业兴趣;
(四)保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第四条 以下学生不得转专业:
(一)艺术类学生不得到转到普通类专业;
(二)五年一贯制类学生不得转到普通类专业;
(三)对口升学学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转入对口升学类专业,但需依据学生报考当年省教育厅发布的相关文件,审查其中职(中专)学专业与拟转入专科专业是否在对应范围类;
(四)三二分段制学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转入相近的三二分段制类专业;
(五)跨科类不得转专业,但文理兼收专业文、理均可以申请转入。
(六)中外合作办学类、软件类只能在本类别内部转专业。
(七)学生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八)应予退学或开除学籍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五条 学生只能在第一学年申请转专业,具体办理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第六条 各院部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在保障教学活动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各专业师资、实验实训等软硬件条件及现有人数等情况,核定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拟定对拟转入学生考核方案,人数和方案要予以公示。
第七条 各院部要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及时告知学生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办理时间、办理程序等内容,保障学生的知情权。
第八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的,首先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所在院部要审核其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同意转出后,学生将申请表交转入院部。
第九条 转入院部要根据考核方案,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接收转专业学生,并将拟接收名单予以公示。
第十条 各院部汇总拟接收转入名单报学校审批。经学校审批后,下发转专业学生名单,各院部、各部门接到转专业学生名单后,为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接收院(部)要安排好转入学生的课程衔接和学习指导工作,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适用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
第十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凡是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按时到新专业报到,逾期未报到的按无故不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处理,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达到退学标准的,作退学处理。
二、开封大学转专业申请注意事项
以下学生不得转专业:
(一)艺术类学生不得到转到普通类专业;
(二)五年一贯制类学生不得转到普通类专业;
(三)对口升学学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转入对口升学类专业,但需依据学生报考当年省教育厅发布的相关文件,审查其中职(中专)学专业与拟转入专科专业是否在对应范围类;
(四)三二分段制学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转入相近的三二分段制类专业;
(五)跨科类不得转专业,但文理兼收专业文、理均可以申请转入。
(六)中外合作办学类、软件类只能在本类别内部转专业。
(七)学生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八)应予退学或开除学籍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三、开封大学转专业相关文章